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42-2500-2022-0003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2022-09-06
  • 标    题: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市监知〔2022〕294号
  • 发布日期:2022-09-1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榕市监知〔2022〕294号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时间:2022-09-14 09:12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109号,见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福州市2022年度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申报工作。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申报主体

  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列入失信名单的信用主体除外。

  二、申报条件

  本通知所称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包括以下法律程序已经完结的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纠纷案件:

  (一)在海外遭遇国外政府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发起的调查中获得胜诉、和解或被判定不侵权的;

  (二)在海外遭遇国外企业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发起的诉讼或投诉中获得胜诉、和解或被判定不侵权的;

  (三)在海外为维护自己的商标权、专利权而提出的商标异议、专利无效获得成功的;

  (四)在海外向侵犯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外企业发起的诉讼中获得胜诉或和解的。

  三、补助范围

  (一)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在202111日至2022630日期间法律程序已经完结的胜诉或和解成功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案件。

  (二)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公证费、证据保全费、无效宣告受理费、商标异议受理费、诉讼费、律师费、代理费等。

  四、申报方式

  采用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初审后集中申报的方式。请各县(市)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做好相关工作:

  (一)指导申报单位单位下载《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并附具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整齐(一式叁份)后报送县(市)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初审;

  (二)对申报单位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出具推荐函并盖章后于913日前报送至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是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重要抓手,我局高度重视,拟将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纳入相关考核。请县(市)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深入调查了解本辖区涉及美国337调查、海外知识产权诉讼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情况,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并及时向市知识产权局上报案件进展情况。

  联系人:郑东新、张锦铭,联系电话:2203228322032280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317A;邮箱:wqzx2038@163.com

  附件:1.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的通知

            2.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申报表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96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