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http://yjj.f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楼8层;邮编:350009;电话:83943751;传真:83252504;电子邮箱:fzfda@fzfda.gov.cn)。
一、概述
2014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4年主动公开公文64件,发布各类工作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监管执法信息413条。继续情况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按照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工作,今年1-11月份共向市档案局报送13次主动公开的公文,共64件。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在“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风险警示》等解读文章,发布的新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解读分析。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部署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安排专人每天负责在福州新闻网、东南网、新浪福建、腾讯大闽网等各大网站及微博、百度贴吧、论坛上巡查、收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舆情信息,经初审后报局领导审阅,相关处室将根据领导的批示进行处置回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今年本局机构改革的变化,新增了关于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三大领域的“监管执法”“办事指南”等板块。新设立了“食品安全”专题专栏,用户发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政策法规”、“专项行动”、“安全常识”等内容。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我局办理的审批事项共新增加了17项审批事项,目前新增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均已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大厅、“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以及“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开,所有审批事项共43项。办事群众均可以从网站上查找审批事项办理的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方面,今年以来,我局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等违法案件60件。积极配合福州市工商局做好福州市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定期向该平台报送行政处罚信息。同时,我局也建立了《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将“黑名单”予以公布,公布事项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员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违法事由、行政处罚决定、公布起止日期等信息。
3.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方面。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表在“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的“资金信息”专栏予以公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方面。在“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的“资金信息”专栏公开了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信息。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认真落实《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福州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榕财采〔2010〕20号)精神,严格按照采购流程,报福州市采购办或招投标中心进行采购,相关采购信息均在福州市采购网向社会公示。
5.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方面。今年下半年机构改革完成后,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监管职责划入我局,根据职能的调整,在本局网站新增设立相应的栏目。在局网站首页上单独设立“食品安全”专题栏目,共发布食品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监管执法等信息共184条。其中发布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10条,安全常识42条。7月份一些地方发生食用织纹螺食物中毒现象,我局及时发布织纹螺食用警示,并将各地区开展织纹螺专项检查情况予以公开。药品安全方面,将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情况在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发布各类药物警戒快讯、药物使用损害风险等信息21条。信用信息公开方面,配合福州市工商局做好福州市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定期向该平台报送行政处罚信息。同时,建立了本局《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将“黑名单”予以公布,公布事项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员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违法事由、行政处罚决定、公布起止日期等信息。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一是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关。在公开信息前,交由保密审查员审查,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生泄密行为。二是进一步更新《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工作机构地址等信息,方便群众咨询。本年度主动在中国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发布服务性信息500余条,包括各类审批和认证信息提示、各类执法情况、一般性通知、各类表单等。其中主动公开公文64件,发布各类工作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监管执法信息413条。
(三)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部署要求,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安排专人每天负责在福州新闻网、东南网、新浪福建、腾讯大闽网等各大网站及微博、百度贴吧、论坛上巡查、收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舆情信息,经初审后报局领导审阅,相关处室将根据领导的批示进行积极处置回应,确保不实传言得以消除。积极运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1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7类,分别是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工作动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人事任免;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通过“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微博、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手机报、局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市档案馆查阅场所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历年累计12件。以网上申请公开形式的申请3件,4件均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情况。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4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的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其中“同意公开”1件;“其他类型答复”3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告知相关查询途径2件。
(三)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没有作出“不予公开”的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以及历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尚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机构改革过程中,人员变动较大,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是刚接手这项工作,所以存在业务不熟悉的情况。此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部由办公室负责,未落实各业务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从而导致一些处室仅在需要公开的时候发布信息,未做到主动全面公开。今后我局将以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契机,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继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目前暂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4 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64 |
202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64 |
186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4 |
1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3 |
7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 |
1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9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3 |
3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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