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6-01-13 11:0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栏目、和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邮编:350007,电话:22032607,传真:83947909;电子邮箱:fzgszwgk@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在顺利推进“三局合一”部门整合的同时,顺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认真按照省、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大部门整合优势,转变思想观念,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本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公开大平台福州子平台、福州市工商红盾网、新上线的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各种公告公示栏、信息查询窗口等多元化方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为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信息资源,开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有效发挥工商、质监、食药监信息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作用。本局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立足新高度,以部门整合后网站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分管。注重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明确工作职责,注重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组织参加市政府等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将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建设等经费投入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必要保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和上级各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2015年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于11月30日向市政府报送了要点落实情况,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能,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务实、为民、高效的良好形象。2015年,本局通过12315、12365、12331三个消费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解答消费者咨询18.39万件,为群众了解、掌握信息提供全面服务,为群众办事提供支持。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本局在公开本部门职权目录、业务职责等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权力自查清理填报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榕委编办〔2014〕88号)的要求,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结合本单位职责和所行使的职权,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分门别类进行清理。根据市审改办要求,于8月份对全局行政责任进行梳理,梳理后行政责任共计1640项,其中政策法规2项,行政许可33项,行政处罚1488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2项,公共服务1项,指导协调18项,信访1项,其他权力39项,行政监督检查52项。目前,上述清单已上报,由市审改办统一向社会公开。

  同时,本局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在网上发布。此外,主动协调市政府法制办及行政服务中心,及时更新发布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信息,推进审批过程公开。目前,全市经本局核准登记的企业信息均在网上向社会公示。群众可以登录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点击首页“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模块中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到经过审批登记的企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的社会公示工作持续推进,在福州市食药监局网站公示了食药类行政处罚信息,在指定的“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已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45条。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本局积极推行阳光行政,认真做好上年度财政决算信息、经批准的预算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本局2014年度财政决算信息做到息及时公开。2014年度,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的财务事项实行独立核算,因此财政决算信息也独立进行公开。其中:市工商局和市食药监局的2014年度财政决算信息已及时在网站公开;市质监局2014年度财政决算信息在省质监局进行公开。经批准的2015年预算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三局经批准的2015年预算信息已及时在网站公开。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三公”经费公开,2015年有关“三公”经费开支的信息已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推进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加强信息解读,尤其是9月30日,举办了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新《食品安全法》新闻发布会活动,由局主要领导现场解读新法的亮点,并答记者问,省、市主流媒体和《中国食品安全报》等近20家专业媒体作了跟踪宣传报道。二是在局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进行转载解读说明,已在“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转载有关“三品一械”解读信息7条,在网站上公示9家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信息和1家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变更信息(不含高新区2家一类生产备案信息),公开食品流通类信息4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2篇,监管动态报道2篇。三是持续做好食品药品案件信息社会公示工作,群众可以登录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fuzhou.gov.cn/首页的“信息公开”专栏,点击进入“统计信息”后,即可查询到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案件信息。四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公开,已在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的“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专栏公示典型案件2件;对整治以“黑窝点”“小作坊”的形式制售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餐饮网络外卖服务单位治理,通过省市报刊、网站进行了全方面曝光。

  4.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本局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的商标代理机构信息公开。目前,社会公众可登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网站,选择“商标代理”模块中的“备案代理机构总名单”,输入代理机构的名称或地址,即可查询到相关商标中介代理机构信息。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本局结合本部门机构整合后,新“三定”方案设定的职责,重新梳理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与市数字化密切配合,稳步推进市场监管局网站建设并上线运行。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特别是将信息公开属性审查与OA发文流程同步进行,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操作。积极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借助新闻媒体等载体,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在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及时公开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信息。公众可登录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fjfda.gov.cn/首页的“在线服务”专栏,点击进入“数据查询”后,即可查询到相关企业的生产许可信息。

  2.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本局采取网络公开与传统公开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本单位网站、电子信息屏,以及固定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做到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程序标准化、监督保障标准化,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效能和水平。“三合一”整合以来,本局共新增主动公开公文信息35件,按时公开率达100%。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本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目前,受理渠道包括信件、电子邮箱、网站申请等多条渠道,方便公众申请。在办理依申请信息过程中,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

  2.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本局在市政府的指导下,严格规范申请文书,推进答复文书标准化工作,在答复文书上载明收到申请时间、申请内容、答复依据及内容、救济途径、答复时间等事项。

  3.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本局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更加重视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照法定内容,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强化沟通,加强解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其中,主动在网上公开全市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4.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认真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进行阶段性梳理、分析,研究存在的不足和提升对策。对能主动公开的信息,尽量主动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提高工作效率。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局根据“三合一”部门整合后的新职能,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季度报表工作,及时统计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登录“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按要求填写、报送。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并及时报送至市政府。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前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在网上发布。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保密审查原则,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结合部门整合、人员调整实际,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并对相关规定作了调整。要求相关处室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信息生成时,一并进行保密审查,明确信息公开属性。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上级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平台的框架目录,录入相应的内容,并做好更新工作,确保上网发布的文件信息“六要素”齐全。对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做到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因公开工作不到位或公开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7.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市政府的指导下,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本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目前,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分管。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明确工作职责。注重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市政府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省、市政府的要求,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义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5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44条(本年度是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组建的第一年,故无历年累积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

  2.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2条;

  3.行政许可类信息4条;

  4.工作动态1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本机关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2015年新上线的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福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政务微博,新增了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中心微信公众号,此外,还通过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工商百事通及福州市档案馆等载体为公众提供更为丰富的信息获取渠道。

  (四)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认真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部署要求推进政策解读工作,2015年度没有发布政策解决文件。充分利用本部门网站、12315(12365、12331)咨询电话及省市电视台、各大平面媒体,以及公交车、出租车LED广告等新载体,深入解读、宣传本部门相关政策、法规,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今年重点宣传解读新《广告法》和新《食品安全法》。9月30日举办了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召开大型连锁超市代表学习座谈会,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印制宣传册30000份;在公交车车载电视、公交车、出租车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8月28日举办了新《广告法》新闻发布会,在全市楼宇电梯电视、户外LED显示屏投放宣传材料、在主流媒体上发布宣传报道、在市广告协会及其会员单位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发放宣传单页、微信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广告法》宣传,并对包括省市各级媒体单位在内的3000多家广告活动主体开展培训。同时,在往年工作基础上,本局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运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方式和涉及的主要内容。2015年,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自整合到位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为20件(注:在6月份三局整合到位前,由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分别办理),其中,13件通过网络接受申请并按申请人要求方式进行答复,7件通过信件接收方式受理并按申请人要求方式进行答复。由于是新组建的部门,没有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数。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共10件;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共4件。

  (二)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5年本局已答复申请20件,待答复申请0件,已答复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1件,“部分公开”的0件,“不予公开”的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8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1件,涉及咨询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旧证换新证,新旧证日期未刚好衔接,问这期间是否属于无证经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申请人所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本局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为0。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数为0。由于市场监管局是新组建的部门,没有历年数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虽然本局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不断提升,思想观念不断转变,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新期盼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受理机构改革和体制调整的影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比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载体尚不统一。“三合一”后,食药监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市食药监局网站,而工商类行政处罚信息则公示在指定的“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目前,本局正配合省工商局开发“1+N”版案管系统,届时食药监、工商、质监类型的案件有望实现统一的社会公开渠道。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建设不平衡。市局层面,虽然在6月份完成了本局及局属单位的机构改革任务,但是市市场监管局的网站由于需要协调福州市数字办及网络技术等原因,未能同步上线使用,近半年来仍然依托原食药监局和原工商局的网站发布相关信息,既不便于群众集中查阅,也未能给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的网站建设提供样本,影响了全市市场监管网站的统一性。县局层面,各县(市)区的网站建设进度不一。机构改革过渡期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由于岗位职责重新划分、办公场所调整搬迁等因素,对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造成了影响,且人员调整、工作交接也需要磨合期,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带来了挑战,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持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透明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全市系统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持续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在公开中监督,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按照信息公开平台的框架目录,录入相应的内容,并做好更新工作,上网发布的文件信息“六要素”要齐全。对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是丰富信息公开载体。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将传统载体和网络载体相结合,通过本单位网站、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以及固定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要重点建设好2个业务平台,丰富信息公开载体:食品安全追溯平台:构建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网络监控体系,逐步实现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全链条信息化监管。在生产环节,建立完善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数据库,以生产经营记录为基础,从源头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在流通环节,推进生鲜食品和预包装食品的电子台帐信息化管理和经营备案,将全市主要的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大中型餐饮酒店纳入监管,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药品安全监管平台:完善我局“三品一械”监管软件,建立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基础数据库,实现“一户一档”;建立追溯监管体系,逐步建设药品从生产到流通,全链条可追溯的综合电子监管平台,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可控。三是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3.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落实责任。持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搞好服务。督促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指导。全市系统将在推进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强化指导和监督,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机关管理和业务水平的提升。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培育典型,及时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抓好统筹规划,通过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把党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联动办法,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三是强化督查。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将继续加强工作检查,要求各县(市)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增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定期进行自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因公开工作不到位或公开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格问责。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2015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5398人次,现场接待16人次,网上咨询数12人次,接听咨询电话24人次。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4

  4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4

  4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0

  2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3

  13

     3.信函、传真申请数

  

  7

  7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0

  2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1

  1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8

  8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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