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力度。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的销售、维修、仓库点位进行专项排查整治。逐一核对各县(市)区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维修经营点,及时更新底数清单。2024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8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651家次,检查生产企业1家次,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经营违法行为105起,罚没金额30.83万元。
二是加强质量监督抽查。制定2024年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进一步加大抽检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2023年,已完成36批次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抽样检验工作,检出4批次不合格,均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已由属地局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后处理并进行信息公示。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多方共治机制。我局接收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商请查处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改装产品的函,均为交警部门在线上受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时发现的涉嫌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我局均及时流转至相关区县局及办案部门核查处置。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与交警部门开展5次联合执法行动。与消防、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夜查”行动,市县所配合消防23个检查组,出动36人次,检查43个经营主体,发现4个问题隐患。指导福州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开展“一带一盔”宣传活动,引导市民骑行佩戴安全头盔,并免费发放1000个电动自行车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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