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8 信息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大 中 小】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福建大有荣亨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登记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因部分利害关系人无法取得联系,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听证告知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采用公告的方式告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告知书》(榕市场监管企管听告(2018)2号)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