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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7 信息来源: {{el}} 字号:【大 中 小】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因现场抽样需求,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启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专用章(4)”和“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专用章(5)”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抽样检验工作。上述印章参照局公章管理,由相关处室负责日常保管、使用。
附件: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专用章”样式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