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的公告
时间:2017-01-22 16:47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安监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办〔2014〕49号)、《关于印发纺织造纸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4〕126号)和《关于印发商场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3号)的有关规定,由福州市标准化协会对福建省新特药业有限公司、福建惠好四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常春药业有限公司、福州东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考评,由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福建审核中心对福州榕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考评,形成评审报告。经我局审核后,核准上述5家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布。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3年。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2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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