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广告活动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时间:2016-12-12 16:31
  为推进我市广告活动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广告活动主体严格自律,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媒体广告信用评分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商广〔2006〕86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榕政综〔2016〕17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福州市广告活动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就相关内容征求修改意见,相关修改意见请于2016年12月26日前将相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zscjgfgc@163.com,谢谢支持!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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