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时间:2019-02-22 13:16
   为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参与网络食品安全治理,充分发挥网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督中的哨兵作用,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根据《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闽食药监稽〔201767)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3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fzjwjc1@fz12315.gov.cn)向我局反馈。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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