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裁量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2月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azxsw8694@163.com,或邮寄至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825室,邮编350007。
附件:1.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裁量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裁量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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