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移出管理工作,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助力优化福州市营商环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我局草拟了《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可于2024年7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zscxyc@163.com,或邮寄至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921室,邮编350007。
附件:1.《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提交材料规范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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