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2-05-28 09:27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局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严格依据规定要求,开展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规定,加强和规范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来源: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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