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市保健食品安全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05-28 09:26

 

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福州市食安办《关于印发2012食品安全每月重点专项整治计划的通知》(榕食办[20124号)要求,市局制定了《福州市保健食品安全月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整治工作,切实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同时要做好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于91日前将整治工作汇总材料及《保健食品安全月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报送市局保化处。

 

           一二年四月六日

 

 

福州市保健食品安全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印发2012食品安全每月重点专项整治计划》安排,今年8月份为保健食品重点专项整治月,为强化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市政府、市食安全办的工作部署,针对当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力量对保健食品的生产、流通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的整治与规范,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的行为,全面整治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对擅自添加和扩大宣传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严厉惩治。通过整治,促进保健食品市场的规范和保健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公众保健食品食用安全。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保健食品安全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吴兴发

副组长:吴君国、林兰玫、朱金淡

常务副组长:陈敏

 员:方传彪、何震、柳秉金、林文国、刘晓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保化处。

(二)工作分工。市局组织保化、药品市场监督、直属分局、稽查等处室人员参加保健食品月整治活动,市局各处室任务分工如下:保化处负责生产企业、专营企业、商场、超市的监督检查及违法广告监测;药品市场监督处、直属分局负责涉药企业(药店、医药公司)的监督检查;稽查处负责受理保健食品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并依法查处;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媒体,把关宣传内容及执法车辆保障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128月份

四、工作内容与工作措施

   (一)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料辅料购入使用、生产工艺流程、检验等环节及委托生产情况,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落实生产管理制度,并结合《福建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指南》,将检查结果作为企业评定等级的重要依据;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的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执行情况。对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严重危害群众食用安全的行为集中进行打击,加大曝光力度,严厉惩治违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强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对情节严重的,报送上级部门,依法吊销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同时强化抽样检验工作,根据省局工作部署,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添加药物问题严重的减肥类、降糖类、抗疲劳类、改善睡眠类等保健食品集中开展专项抽验

(二)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保健食品审批内容,对市场中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上的保健功能、适用人群等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虚假夸大宣传的保健食品进行整治,对违规生产企业加大曝光力度,对存在严重问题产品,报送上级部门依法吊销的批准文号。

(三)加强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工作。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加强对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监测,市局重点监测《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及有针对地对全市广播电视媒体开展监测,各县(市)要加强对本辖区报刊及广播电视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对于发现的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疗效、产品功效或适用人群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及伪造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使用过期文号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以消费者、医务人员、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行为,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行为,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对监测到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要100%公告并移送工商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局要高度重视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保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认真加以落实,并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当地食安办和市局汇报。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对保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保健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信心。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处室、各县(市)局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对本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指导,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人、物力的投入,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做好保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局请于201291日前将汇总材料及《保健食品安全月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报送市局保化处。

  邮箱:SPAQJGC@163.COM。联系电话:83257365

 

 

 

 

 

附表1

   保健食品安全月整治工作现场检查记录登记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

 

企业负责人或被检查人签字

 

联系方式

 

检查人

 

记录人

 

检查时间

 

检查

中发

现的

具体

问题

 

 

 

 

 

 

 

 

 

问题

处理

情况

 

 

 

 

 

 

 

 

注:检查人、记录人均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


 

附表2           保健食品安全月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起止日期:

整顿工作开展情况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   个,其中生产   个、经营   个;检查保健食品    种次,其中国食健   种次、卫食健   种次;监督抽样    种次。

备注

整顿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发现违规生产保健食品件数   件,违规经营保健食品件数   件;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件数     件;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件数   件;普通食品宣传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件数   件;监测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广告   件。

 

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立案查处案件   件,案件总值   万元;没收保健食品价值   万元,罚没款    万元;案件中处以警告处罚   件,处以罚款   件,处以停产停业整顿处罚    件;移送工商部门违法违规广告   件,移交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案件   件,移交司法机关案件  

 

   负责人审核:               填报人:            报出日期:        

来源: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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