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食品经营许可核发环节工作流程》政策解读
时间:2024-04-12 09:44

  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食品经营许可核发环节工作流程》(以下简称《工作流程》)。现就《工作流程》制定的背景和依据、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确保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运行见效,通过推进各部门发挥自身职能加强餐饮油烟源头治理,强化部门间工作协同,理顺食品经营许可发证流程,进一步提高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 第八十一条规定

  (2)《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六十三条

  (3)《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2023修订)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

  (4)《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试行)》(榕环保规〔2023〕3号)

  二、主要内容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食品经营许可核发环节工作流程》是落实《福州市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试行)》的急切需要,通过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和督促作用,强化工作协同,为核发食品经营许可提供实际操作指导。主要包含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细化发证流程,明确了函询条件、函询流程、函询模板等内容;

  第二部分为优化许可证内容,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加载《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

  第三部分为落实监管职责,强调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职责以及生态环境、城管部门法定监管执法职责。

来源:市局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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