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政府印发了《福州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开展的全国性示范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创主体的党委政府重视程度、体制机制改革力度、行政司法保护能力等情况组织遴选。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一流的创新和营商环境,更好展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2024年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4〕4号),福州市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4〕4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完善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4〕99号)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国知发保字〔2022〕2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出台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六部分,包括福州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目标、主要措施、城市特色创新工程、进度安排和组织保障。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建设方案的指导思想,提出在政策上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多区叠加以及福州都市圈、强省会战略等资源优势,在区位上充分发挥与台湾隔海相望、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发祥地等区域优势,在产业上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闽都文化等特色产业,在功能上建设东南地区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在创新上建设海峡两岸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先行区,形成重点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
(二)建设目标。《方案》提出,到2026年,建成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先行所26个、培育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特色品牌所5个、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5件、有效注册商标数量40万件、作品版权登记量 10万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金额135亿元、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35个、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审限内结案率100%、专利侵权纠纷年办理量 140件、以裁决结案的专利纠纷办理量年增幅10%、维权援助服务企业数每年80家、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公益咨询点5个、建立公安知识产权企业联络点5个、培养知识产权专业本科人才年均100名。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建成具有突破力、影响力、示范力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三)主要措施。包括以下6个方面: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具体包括“高站位建设领导机制”“强统筹全面督导推进”“差异化布局特色工程”等措施。
2.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水平。具体包括“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等措施。
3.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具体包括“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共治能力”“增进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资源”“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等措施。
4.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具体包括“推进行政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县市区知识产权资源配置”“强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等措施。
5.推动知识产权对台合作交流。加强榕台知识产权合作先行先试,打造两岸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先行区,建立两岸知识产权服务融通机制,推动榕台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交流等。
6.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具体包括“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强化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等措施。
(四)城市特色创新工程。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先行所建设”“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特色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闽都文化街区建设”等具有福州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工程。
(五)进度安排。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3-7月,完善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召开示范区建设动员部署会。
第二阶段:2024年8月-2026年1月,统筹全市持续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2026年2月,全面总结示范区建设工作经验,梳理工作成效,做好验收评审准备工作。
(六)组织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严格监督考核”“做好总结推广”等方面保障福州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
三、特色工作
《方案》以构建完善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为总要求,紧贴福州市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提出四项特色工作: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基层网格建设。将遴选覆盖全市13个县(市)区的26个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先行所,协同街镇网格力量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依照县区产业特点选树5个特色品牌所,形成不同创新方向和品牌特色,提炼可复制推广的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基层工作方案。二是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全力筹建市县两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构,立足福州工作实际和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特点,精心制定机构建设方案,在国家局和省局指导下开展建设。三是地方特色知识产权建设。落成2个知识产权保护特色产业示范园区、1片闽都文化保护样板街区。即,发挥福州市数字、海洋等前沿产业优势,打造数字经济、海洋经济两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园区;建设闽都文化知识产权保护街区,培育可在全球广泛传播的“福文化”品牌保护模式。四是榕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依托福马产业园等涉台园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站点,依托东南科学城、驻榕高校等推动榕台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交流,建立两岸知识产权服务融通机制,吸引台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知创福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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