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42-2500-2021-0002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2021-09-26
- 标 题: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订餐平台及餐饮服务相关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线上培训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市监综〔2021〕304号
- 发布日期:2021-09-26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保障食品安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力以赴备战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市局决定开展从业人员线上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订餐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含社会餐饮和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鼓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技术审评机构、餐饮行业协会等有关人员参加。
二、培训内容
(一)疫情期间餐饮企业病毒防范措施;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注意事项;
(三)订餐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保障义务相关法律法规;
三、培训方式
(一)线上培训。商户通过扫描二维码登陆培训直播平台,完成学员登记注册后自主学习线上课程。学员可随时自行进入学习区学习相关知识,后台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备查。
(二)专家线上直播。邀请来自监管部门、知名高校、餐饮企业、协会等单位中食品安全管理从业经历和培训经验丰富的专家组织开展线上直播。流程为扫描二维码,填写信息进入观看直播(直播流程见附件一)。
(三)课后答题。线上直播培训结束,从业人员可按照提示,进入在线食品安全考核答题,通过网上答题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
四、培训时间
线上直播培训时间为9月28日15:00~15:45;
课程回放时间为9月28日至12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订餐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和抽查考核是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动员。各单位要积极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餐饮协会、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做好对接,采用发公告、微信群通知、联合餐饮协会等多种有效方式,及时组织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和餐饮协会相关人员参与培训学习。
(三)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持续跟进培训工作落实情况,不断加大推进力度,推动餐饮从业人员全员参与培训、确保达到提升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目的。
联系人:网络交易监管处 林帅,联系电话2203202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 黄欣,联系电话22032681。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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