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42-2500-2022-0001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2022-04-25
- 标 题: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成立福州鱼丸产业商标品牌指导站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市监知权〔2022〕142号
- 发布日期:2022-04-28
- 有 效 性: 有效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规划》,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助力福州鱼丸产业做大做强,助推高质量发展超越,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特色产业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市监知权〔2022〕109号),经研究决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设立福州鱼丸产业商标品牌指导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址及机构组成
福州鱼丸产业商标品牌指导站设在福州鱼丸文化馆(福州市仓山区仓山路309号),站长由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及福州市鱼丸协会相关人员组成。指导站设立专家组,由福州市商标品牌协会(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导航队)担任。
商标品牌指导站设立专职办事员,由福州市鱼丸协会人员担任。
二、工作方式
1.站内咨询:接受企业及群众现场或电话咨询。坐班时间每工作日下午15:00-18:00;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公益讲座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行业内有关企业,由专家组成员开展培训讲座。
3.专家面诊: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组成员赴行业有关企业开展实地调研,解答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培育运用问题。
三、工作职责
指导站的主要职责,是对福州鱼丸行业相关市场主体开展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行政指导。
(一)建设商标数据库。收集福州鱼丸产业注册商标、高知名度商标、境外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闲置商标、培育商标、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等商标信息并建立数据库,为指导福州鱼丸产业相关市场主体商标申请注册、授权转让运用等提供依据,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开展商标行政指导。运用《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对福州鱼丸行业市场主体商标(含地理标志)注册、运用、管理、保护进行全方位的指导,促进商标权利人对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科学管理、有效保护。同时指导福州鱼丸地理标志商标依法依规做好商标授权许可、及时续展、转移转让等事项,做到正确使用、有效保护。
(三)加强宣传协调工作。指导站要面向企业和社会,深入宣传商标、地理标志基础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构建“政府倡导、企业主导、行政指导、社会参与”的商标战略实施格局。
(四)探索长效保护机制。聚焦福州鱼丸产业商标和地理标志,加大行政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福州鱼丸产业商标专用权和福州鱼丸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违法行为。加强与福州鱼丸产业相关商标权利人、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和合法使用市场主体的联系,建立维权人名单,加强联系沟通,为相关权利人提供及时、专业的维权服务。
(五)发挥品牌带动作用。指导福州鱼丸产业相关市场主体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鼓励信誉度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市场主体积极引导中小市场主体与高知名度商标市场主体通过定牌加工、商标许可使用等形式加强分工协作,拓展延伸产业链,形成规模效应。
(六)培育福州鱼丸品牌。指导福州鱼丸地理标志权利人制定品牌战略,推动福州鱼丸产业与生态旅游、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的融合,推动形成一体化的福州鱼丸产业链条,打造福州鱼丸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引领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福州鱼丸生产销售,推动福州鱼丸产业高质量发展超越。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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