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42-2500-2022-0002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2022-07-15
- 标 题: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市监特安〔2022〕237号
- 发布日期:2022-07-21
- 有 效 性: 有效
经研究,制定《福州市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福州市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标准化提升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落实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有效防范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决定成立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陈宗胜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高 峰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成 员:薛 波 市局特安处处长
林峻峰 市局特安处二级主任科员
曾耀传 省特检院副院长
封 影 省特检院技术检查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挂靠在市局特安处。各县(市)区局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协调辖区内的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推动制造企业标准化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融合,建立健全标准化常态化滚动提升工作机制,引导企业自觉开展标准化建设,实现特种设备制造规范化管理并建章立制,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制造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控事故、保安全。
(二)阶段目标。2022年底前,市局筛选4家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名单见附件1)指导各县(市)区局组织培植打造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标杆示范企业;2023年底前,全市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完成标准化提升工作达到80%以上;2024年底前,全市所有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全部完成标准化提升工作,并对前期开展标准化提升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任务。各县(市)区局要督促指导辖区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自主创建(含自评)、自愿定级、自觉提升,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特种设备制造管理体系,实现特种设备制造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二)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县(市)区局要督促指导辖区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按照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和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风险管控标准规范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各项要求,推动全员参与,自觉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和管控。
(三)指导建立完善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权责标准规范。各县(市)区局要督促指导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建立健全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岗位的职责标准、考核标准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科学修订制造安全管理标准,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巡查考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四)指导建立完善企业制造现场管理、全过程安全管理标准规范。各县(市)区局要督促指导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围绕班组人员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艺安全,从人员、设备、材料、方法和环境等要素对制造现场实施标准化规范管理,编制特种设备制造现场全过程管理标准规范;对于存在较大及以上作业风险的制造企业,应制定严密的全过程全方位的作业标准,确保各制造环节之间安全管控措施的有效衔接,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制造全过程标准约束性。
(五)指导企业强化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标准的衔接。各县(市)区局要督促指导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制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配备标准规范,细化应急响应启动、先期处置措施、演练时限以及评估程序等内容,推动制造企业应急管理机制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
(六)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局要总结辖区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创建、运行有关经验,督促指导制造企业制定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等“三张清单”,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按照“红(重大风险)、橙(较大风险)、黄(一般风险)、蓝(低风险)”确定企业制造安全风险等级、管控要素;推行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五、实施步骤
(一)打造标杆(2022年12月31日前)
各县(市)区局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对辖区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市局筛选4家特种设备制造企业作为标杆企业培植试点对象,省特检院提供技术支撑,按照标准化内容建设规范实施创建、运行、提升试点工作,打造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示范标杆单位。
(二)复制推广(2023年12月31日前)
各县(市)区局在借鉴试点单位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对照《福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充分发挥标杆企业龙头引领作用,指导其他制造企业自觉开展自我评估、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制造企业标准“一企一策”工作,提高制造企业标准化运行水平,整体推动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自主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三)总结提升(2024年1月1日起)
各县(市)区局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系统总结本辖区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工作经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年度自评机制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促进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并长效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局要将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提升作为强化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纳入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任务、狠抓落实。要定期深入标准化创建企业开展业务督导指导,督促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注重工作融合。各县(市)区局要把提升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运行水平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企业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要推动信息化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融合,运用“一企一策”增强企业本质安全。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局要通过召开会议、专题讲座、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向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宣讲标准化提升在特种设备制造工作中的重要性和防范事故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宣传推广一批在特种设备制造标准化提升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为全市标准化提升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县(市)区局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每季度末、每年年底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局。
联系人:唐焱辉,联系电话:18150792180。
附件:1.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标杆示范企业名单
2.福州市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标准化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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