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42-2500-2023-0001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2023-04-14
  • 标    题: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场监管2023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市监法〔2023〕112号
  • 发布日期:2023-04-2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场监管2023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市监法〔2023〕112号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4-20 15:52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机关处室、局属单位

  现将《福州市市场监管2023年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14

  福州市市场监管2023年法制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市市场监管法制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善于作为,持续夯实市场监管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强化法治思想引领。推动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工作措施,不断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以及队伍培训课程的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实践。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压紧压实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增强法治统筹协调。全面贯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省、市法治建设相关规划和方案落实落地,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做好法治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对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等各项考核评价和督查,依法报送并公布局年度法治建设报告,牵头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二、抓重点提质量,促进市场监管法规制度更加完备

  (四)推进立法立规。落实市人大、市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安排,按进度完成《福州市专利保护与促进若干规定》修订调研报告,做好《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制定和出台公布工作。按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部署开展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工作,不断推进市场监管法律规则统一化、完备化。

  (五)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更新完善权责清单,明确执法职责。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统一编号制度。建立健全程序完备、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及备案工作,做到应审尽审、有件必备。及时根据上级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管理。

  三、重规范强监督,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六)落实监督措施。落实省局法治建设评价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开展法治建设评价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适时修订市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督促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听证工作,增强执法监督效能。

  (七)规范裁量权行使。大力组织落实省局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和我局轻微免罚清单,统一执法尺度,优化营商环境。继续修订完善市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出后续批次新修订裁量基准,切实解决执法实践中裁量基准与执法活动不相适应的问题。

  (八)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在行政应诉和被复议答复工作中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作用,积极配合本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推行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配合的“1+1”出庭应诉模式,落实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加强应诉案件跟踪,建立健全行政应诉案件庭前会议制度,做好败诉风险防范,及时化解行政纠纷。做好案后总结,及时研判解决案件所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

  四、强机制重创新,努力增强八五普法实效

  (九)强化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求,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督促指导业务处室结合职能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

  (十)突出重点普法。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的论述作为首要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按要求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强化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实施。注重加强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消费者三个重点普法对象教育引导,积极营造依法行政、守法经营、依法维权三方共赢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

  (十一)提升普法实效。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运用新媒体推进网络普法。通过典型案例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公示、社会热点案件法治解读、微普法等形式,推动行政执法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继续积极参与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与福州广播电视台主办的《我执法我普法》广播直播互动节目。积极组织本系统人员参加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法治氛围。立足福州市大学城区域特色,重点培育福建中医药大学普法基地,面向学生群体开展药品、知识产权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五、强队伍重研究,不断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十二)开展“法治下基层”活动。按要求落实法治下基层活动工作措施,推动立法、执法监督与普法下基层,促进基层执法水平提升。建立基层法制工作联系会商制度,将三个区(晋安、台江、马尾)、两个县(闽侯、连江)市场监管局作为重点联系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系会商会议,研究立法立规、行政执法、复议、诉讼中遇到的疑难复杂争议问题,在联系单位试点创新做法,破解执法堵点难点,促进我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效能提升。

  (十三)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公职律师、法制员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及公职律师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加强法制审核力量建设,研究出台相关激励措施,鼓励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促进人员优化配置,充实法制审核力量。

  (十四)强化学习研究工作。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学习,促进法制干部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多专业储备融合,增强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制服务的能力。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院沟通协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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