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42-2500-2023-0005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2023-10-30
- 标 题: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推荐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市监标准〔2023〕347号
- 发布日期:2023-11-02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经济发展)局:
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闽市监标准〔2023〕3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重点
围绕工业基础(核心零部件、先进工艺等)、工业母机、机器人、航空、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船舶、轨道交通、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电力装备、新能源(含储能)、特种设备、智能检测装备、增材制造、智能制造以及绿色制造相关等高端装备领域,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申报重点详见《通知》中《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试点申报主体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典型产业特色。应在全国、地区或行业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和规模效益居行业领先地位。
(二)规范诚信守法。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
(三)持续政策保障。试点单位所在地政府重视标准化工作,能够为试点提供政策、资金及其他支持。
三、试点工作任务
(一)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建立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提升协同发展工作机制,聚焦优势特色产业和技术发展需求,提高标准科研技术含量,以标准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二)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系统梳理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积极推动相关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修订,建立符合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的先进标准体系。
(三)推进标准研制。分析标准需求,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制修订,推动企业将先进技术及时转化为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四)强化标准实施。确保节能、环保、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有效实施。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实施率达到90%以上。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
(五)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推动重要高端装备国际标准的研制,开展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探索和开展标准服务高端装备“走出去”海外示范项目建设。
(六)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建立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组建标准化专家库,开展标准化咨询和培训,提高企业和区域标准化工作能力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严格按照《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申报书》和《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填写要求编写申报材料,“推荐单位”一栏写“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经济发展)局组织本地区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于2023年11月1日前联合行文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可邮寄),并将《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申报书》和《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同步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洪心润 0591-22032650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836室
市工信局装备处 周 双 0591-83321894
附件: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申报指南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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