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42-2500-2024-0002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2024-11-06
- 标 题: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发放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经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市监知〔2024〕366号
- 发布日期:2024-11-12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范围等事项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2〕188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范围的补充通知》(闽市监知运〔2023〕2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2〕4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规〔2022〕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3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0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发放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经费330万元(详见附件),奖励经费从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列支,由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负责办理奖励经费发放事宜。
附件:福州市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补名单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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