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6-07-20 22:26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1.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做到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2.把握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风向标。领会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等文件精神,对照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履行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政务公开的具体承办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协调,抓好落实,强化督导,确保依法依规完成政务公开各项任务。

  二、围绕深化改革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在公开本部门职权目录、业务职责等信息的基础上,完善本部门权力清单公开。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例如注册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要及时在网上发布。及时发布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信息,推进审批过程公开,加强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和长效性的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全系统的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本部门上年度财政决算信息、经批准的预算信息要及时在网上公开。要按照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深化“三公”经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阳光行政,并在办事指南中列明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全部事项。

  3.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一要推进有关重大市场监管政策和安全监督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国家、省、市关于市场监管政策,加强信息解读。在局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进行解读,对食药监总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省食药监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以及市卫计委、环保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等单位关于市场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及其解读及时进行转载。及时公开安全监管信息,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结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开。二要推进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将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件予以公开,并转载相关单位发布的有关市场监管的违法典型案件。三要继续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通过局网站“企业信用查询栏目”,对已经系统归集并公示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年报统计情况以及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4.推进政务服务公开。通过“互联网+政务”公开工作,协助市数字办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完善办事指南等具体服务事项,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动涉及本部门职责的相关领域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公开,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

  三、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1.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一要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二要结合日常工作职责的履行,积极推动本部门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三要积极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情况,及时公开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信息。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一要充分利用本部门网站、12315、12331、12365咨询电话、政务微博及省市电视台、各大平面媒体,以及公交车、出租车LED广告等新载体,深入解读、宣传本部门相关政策、法规,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二要在往年工作基础上,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强化政务舆情研判处置和回应,满足群众需求,提升政府公信力。

  3.发挥各类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要加强各类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采取网络公开与传统公开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本单位网站、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以及固定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做到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程序标准化、监督保障标准化,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效能和水平。

  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1.加强保密审查制度建设。要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保密审查原则,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既要保障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要确保不应公开的信息不被公开。要适时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并切实抓好落实。相关处室应落实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信息生成时,一并进行保密审查,明确政务公开属性。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要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信息。

  3.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要健全政务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因公开工作不到位或公开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格问责。

  4.探索在政务公开领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市政府的指导下,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探索在政务公开领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提高政务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明确工作职责,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