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7-01-16 10:3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栏目和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邮编:350007,电话:22032607,传真:83252504;电子邮箱:fzgszwgk@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在顺利推进“三局合一”部门整合的同时,顺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认真按照省、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大部门整合优势,转变思想观念,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本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福州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政务微博以及各种公告公示栏、信息查询窗口等多元化方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为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信息资源,开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有效发挥工商、质监、食药监信息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作用。本局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立足新高度,以部门整合后网站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分管。注重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明确工作职责,注重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组织参加市政府、省局等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将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建设等经费投入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必要保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和上级各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于11月30日向市政府报送了要点落实情况,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能,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务实、为民、高效的良好形象。2016年,本局通过12315、12365、12331三个消费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解答消费者咨询209608件,为群众了解、掌握信息提供全面服务,为群众办事提供支持。开通96196电梯应急救援热线,自12月14日起,应急救援平台共接到电话26件。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根据市审改办要求,我局在去年底分类清理的基础上于上半年对全局行政责任进行梳理。梳理后,权力清单从1580项增加至1660项,责任清单从1645项增加至1663项,公共服务39项。目前,上述清单还在进一步整理中,将经我局核审后由市审改办统一向社会公开。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全面推进全市“一张网”建设,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先行建设“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一张网”),将分散在各部门、各地方、各行业的各类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并统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形成“全国一张网”。市政府专门成立福州市企业信息归集联席会议制度,我局主要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市数字办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协调推动这项工作。2016年,我市参与全省“一张网”信息归集数量累计55369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31786条、行政许可变更1359条、行政处罚信息14520条、抽查检查信息5522条、联合惩戒信息669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1513条。

  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16年建立企业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市场监管综〔2016〕392号)文件和《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榕市场监管综〔2016〕720号),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名录库。截止目前,全局抽查24个项目:其中医疗美容机构405家(生活美容机构),机动车维修市场203家,投资咨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3804家,商务服务业的商标使用单位1349家,药品生产47家、特种行业84家、医疗器械698家(含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三类批发企业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流通927家、餐饮服务13620家(其中市局抽220家)、食品流通126家、食品生产68家、消保处7862家,保健食品经营抽取12家、化妆品抽取8家检查,特种设备按重点生产、使用总数,抽取生产单位119家,使用单位抽取2084家,共计30809家,并按每个项目制定抽查检查实施方案。

  大力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推广“1+N”版案管系统使用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加大执法办案透明度,增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统一性,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促进了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取得了积极效果。一是统一了办案程序。从使用检查情况看,“1+N”版案管系统的使用统一了福州市各级市场监管机关查办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统一了查办行政处罚案件的58种文书格式,行政处罚案件全面实行案件网络化管理,强化了对工商、质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的全流程跟踪。二是通报案管系统存在的问题。对案管系统使用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执法办案单位严格落实所有案件必须100%录入案管系统,所有领导审批事项必须100%录入案管系统,所有纸质案卷材料必须100%录入案管系统“三个必须”的规定。三是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违反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管机关查处的经营者,我局依托福建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警示违法行为。2016年,我局共向社会公示1558件行政处罚信息。

  3.推动政务服务公开。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工作。将全局37类95项行政审批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网上办事大厅,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实施“后台流转、不限量取号、延时服务”制度,不断提升登记服务质量。与市国税局联合发文,协作推进营改增换证工作,做好全市工商登记窗口业务对接,统筹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和营改增政策落实。利用已有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对接更新数据,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探索税务、市场监管部门协调配合的新模式。2016年,全市实有内资各类市场主体达45.41万户,资金总额16239.98亿元,同比增长12.12%、13.74%。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为19.83万户内资企业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占比达99.22%,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3.49万份。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我局围绕把自贸区福州片区建设成先进制造业基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重要平台、两岸服务贸易与金融创新合作示范区的功能定位,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宽严相济,努力“放宽一线”,激发市场活力。

  2016年1月29日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月15日经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我局出台的《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开放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榕政办〔2016〕12号)(共18条),《意见》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外商和民间投资、推进审批注册便利化、优化登记服务机制、创新市场监管模式等五个方面入手,很好发挥了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推动了我市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体现了突破性、创新性和综合性,为下一步做好福州新区建设工作,更好地引领福州市经济创新驱动发展夯实了基础。

  为了适应自贸区的国际化、自由化和便利化的要求,对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新兴业态的发展,我局适时出台了《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开放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中第十四条实行“就近办理、全城通办”的便捷准入主要采取以企业自愿为原则,自主选择登记机关,这一创新打破了自贸区福州片区登记地域限制,构建起“多网点、全时空、零距离”登记服务平台。极大方便了自贸区招商引资和新增企业注册,加快发挥了自贸区福州片区政策“溢出效应”,引发自贸区新增企业注册热潮。2016年,片区外新增自贸区内企业5079户。

  此外,我局还注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有关服务自贸区建设发展的创新举措,得到了中央电视台、中国工商报、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福州日报等各级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和跟踪报道,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也吸引了多个省市参观学习。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全面推进食品抽检信息公开。全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食品抽检2.828万份检测任务,涉及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卫计委、市建委、市粮食局等多个部门。牵头组织对市食安委主要监管单位开展监测任务项目、资金调查,召集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主要监管单位多次召开创建抽检工作协调会,协商食品安全监测任务分解,扎实开展监督抽检工作。我局承担1.648万批次抽检任务,其中:9453批次项目完成招标程序,正按计划推进抽检工作,并于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余下监督抽检任务由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和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承担,目前已完成普通食品抽检4912批次,合格4844批次,合格率为98.6%,保健食品批次190批次,药品抽验和抽样任务2758批次,医疗器械抽检44批次,化妆品抽检231批次。已向社会公布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食品安全抽检、端午粽子(32批次全部合格)、中秋月饼(31批次全部合格)和7-11月抽检情况。

  2.积极推进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加强信息解读,举办了福建省暨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约谈百家食品企业及网络平台公司,开展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培训会议,由局领导现场解读法律法规亮点,省、市主流媒体和《中国食品安全报》等近10家专业媒体作了跟踪宣传报道。在局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进行转载解读说明。

  3.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科普“五进”(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宣传活动。5月下旬该活动在大学城福大校区启动,此后持续走进金山街道中天社区、仓山区第五小学、东部办公区、福建中医药大学、华大街道北江社区等地,吸引了数千人参与,中国食品安全报、腾讯网、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福州日报等十余家媒体对活动进行了正面报道。组织召开了“两代表一委员”荣誉监督员座谈会。联合福建省医科大学药学院组建了大学生食品药品科普志愿者队伍。

  4.精心组织食品安全月宣传活动。整理汇编全市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手册》。部署下发了以“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的《福州市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6月13日与省食安办在东二环泰禾广场联合举办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现场举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承诺签名、赠送法律书籍、开设投诉咨询受理台、展板演示、发放资料,现场接受咨询与投诉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动态,正面宣传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市食安委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展围绕“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月系列活动,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活动期间,全市各地共出动人员175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72190份,召开现场咨询活动43场,接受群众咨询9400人次,受理投诉举报490件,播放科普公益广告及LED屏587次,张贴宣传材料2108张,制作宣传展板246个,制挂横幅标语472条,举办讲堂、讲座、培训57场次,培训542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2016年,我局围绕地方中心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分解2016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榕政办[2015]71号)文件要求,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抢抓机遇,积极作为。

  1.加快重点领域改革。率先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2016年4月,《福州晚报》等主流媒体以“一照一码生于福州惠及全国”为内容作了深入报道。在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按照省工商局部署,已于9月1日起率先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于10月1日起率先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试点工作。商事制度改革与促进创业创新政策形成叠加效应,极大释放市场经济活力,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和投资总额实现“双增长”。全市系统上下全力以赴抓好企业年报申报工作,较好完成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提出的目标要求。我局有关降低门槛、提升效率、完善服务的系列措施得到于伟国省长的批示肯定。进一步放宽经营范围、简化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加快推行企业电子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压缩新设立企业办理时限,由原来对外承诺的5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小时,大大激发了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创新“市区同权、多点办理”模式,实现了食品生产许可、餐饮服务许可、食品流通许可三项审批服务事项跨县(市)区办理,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2.推动主导产业高端化集聚化发展。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福建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申报推荐工作,2016年共收到全市59项产品申报“福建名牌产品”以及147件商标申报“福建省著名商标”申请材料;继续推进长乐市“全国化纤(锦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三坊七巷“全国闽都文化街区旅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相关创建工作;启动第三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收到11家企业申报材料。2016年,全市共有中国驰名商标51件、中国质量奖提名奖1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项(总数居全省第二)、福建省政府质量奖3家、福建名牌产品269项(总数居全省第一)、福建省著名商标699件、福州市政府质量奖10家、福州市产品质量奖92项、福州市知名商标748件;福耀集团荣获第二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实现我市该奖项零的突破;120项产品获评2015年度福建名牌产品,数量居全省首位;春伦集团荣获福建省质量奖,成为我市荣获该奖项的第3家企业。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积极推行阳光行政,认真做好上年度财政决算信息、经批准的预算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我局2016年度财政预算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同时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三公”经费公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相关的开支信息已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我局结合本部门机构整合后新“三定”方案设定的职责,重新梳理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与市数字办密切配合,稳步推进市场监管局网站建设并上线运行。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特别是将信息公开属性审查与OA发文流程同步进行,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借助新闻媒体等载体,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众可登录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fjfda.gov.cn/)首页的“在线服务”专栏,点击进入“数据查询”后,即可查询到相关企业的生产许可信息。在福建省工商局网站(http://www.fjaic.gov.cn/)首页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等各类公示信息。持续推动本局网站建设,累计发布本局动态、图片新闻、政策解读等各类网站信息850余条。

  2.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我局采取网络公开与传统公开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本单位网站、电子信息屏,以及固定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做到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程序标准化、监督保障标准化,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效能和水平。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公文信息90件,按时公开率达100%。

  3.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保密审查原则,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结合部门整合、人员调整实际,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并对相关规定作了调整。要求相关处室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信息生成时,一并进行保密审查,明确信息公开属性。

  4.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分管。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明确工作职责。注重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市政府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省、市政府的要求,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义务。

  5.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等各环节制度规范。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目前,受理渠道包括信件、电子邮箱、网站申请等多条渠道,方便公众申请。在办理依申请信息过程中,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6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97条,历年累计为141条。(本年度是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组建的第二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

  2.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18条;

  3.行政许可类信息7条;

  4.工作动态3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福州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政务微博、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中心微信公众号,此外,还通过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工商百事通及福州市档案馆等载体为公众提供更为丰富的信息获取渠道。

  (四)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认真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部署要求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局主要领导带领3位分管领导参与福州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在线解读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监管职能并现场回答听众及网友的提问,对节目中收集的问题进行跟踪排查、及时反馈,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充分利用本部门网站、12315(12365、12331)咨询电话及省市电视台、各大平面媒体,以及公交车、出租车LED广告等新载体,深入解读、宣传本部门相关政策、法规,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2016年重点宣传解读《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和《网络食品安全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8月26日,由市局分管领导对饿了么、百度外卖、肯德基、永辉微店等全市百余家主要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了集中约谈和《办法》解读,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进行了网络直播,并制作了H5宣传微片,网络收看和点击量突破万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引导效果,为《办法》的贯彻落实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率。据统计,《暂行办法》实施前,通过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等媒体普法宣传共计200余条次,营造了良好的守法经营氛围。同时,在往年工作基础上,我局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运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就重大事项举行新闻发布会。2016年2月,根据市委外宣办和市政府新闻办的安排,我局和市发改委、商务局联合举办了春节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春节期间我局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集中交易市场为重点组织开展多项执法检查,确保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的相关情况。3月,我局以市政府名义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题新闻发布会,局长就近年来我市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的情况进行了介绍,现场回答了记者关于“电梯使用安全”、“网络订餐”、“网购维权”等热点话题的提问,及时向公众释疑解惑,解读相关政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发挥舆情监测作用,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风险。2016年共接收、推送各类网络舆情650余条,成功应对“康特大酒店虚假投诉食物中毒”“闽侯海峡批发市场柠檬酸泡莲藕”等事件,避免了舆情的进一步发酵,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每月定期报送处室开展“互联网+”相关情况,不定期撰写分析报告。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方式和涉及的主要内容。2016年本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为92件,其中,59件通过网络接受申请并按申请人要求方式进行答复,30件通过信件接收方式受理并按申请人要求方式进行答复,3件通过当面申请方式受理并按申请人要求方式进行答复。

  (二)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6年本局已答复申请92件,待答复申请0件,已答复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6件,“部分公开”的26件,“不予公开”的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2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6年无不予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本局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为2,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数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本局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不断提升,思想观念不断转变,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新期盼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受理机构改革和体制调整的影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比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标准尚不统一。“三合一”后,三个省局与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没有统一标准,案件过程中的程序、信息、内容是否可以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尚不明确。机构改革过渡期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由于岗位职责重新划分、人员调整、工作交接也需要磨合期,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带来了挑战,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持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透明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全市系统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持续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在公开中监督,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按照信息公开平台的框架目录,录入相应的内容,并做好更新工作,上网发布的文件信息“六要素”要齐全。对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二是丰富信息公开载体。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将传统载体和网络载体相结合,通过本单位网站、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以及固定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要重点建设好2个微信平台(96196微信平台和福州市场监管微信平台),丰富信息公开载体。三是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3.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落实责任。持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搞好服务。督促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指导。全市系统将在推进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强化指导和监督,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机关管理和业务水平的提升。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培育典型,及时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抓好统筹规划,通过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把党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联动办法,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三是强化督查。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将继续加强工作检查,要求各县(市)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增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定期进行自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因公开工作不到位或公开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格问责。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2016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7533人次。

  (二)附表

指 标 名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97

14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7

14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92

11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

3

2.网上申请数

59

7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30

37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2

11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6

5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6

26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0

28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2

2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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