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栏目以及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 http://scjg.fuzhou.gov.cn)的“信息公开”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邮编:350007,电话:0591-22032600,传真:0591-83252504;电子邮箱:fzgs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照省、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新部署,结合市场监管职能,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开创政府信息工作新局面。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各种公告公示栏、信息查询窗口等多元化方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为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信息资源,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等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权责清单,并公示。一是出台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根据省、市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处室研究,结合我局职责先后出台《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及《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福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同时为鼓励引导我市连锁便利店快速发展,激发发展新活力,我局拟订了《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福州市便利店及连锁总部企业注册便捷化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审定后,该实施方案于2019年3月21日以我局名义正式印发实施,将有力促进我市连锁便利店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推进我市“新零售之都”建设。我局还积极配合市商务局参加5月8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福州市促进便利店企业发展的扶持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在会上对我局出台的推进便利店及连锁总部企业注册便捷化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二是加强惠企政策梳理。我局依托福州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今年3月初就在福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网站统一上传发布涉及我局的惠企政策文件,录入惠企办事指南信息。并建立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动态更新机制,同时要求涉及处室在新增、调整、取消相关惠企政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福州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完成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的更新工作。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结合“3·15”等关键节点,积极主动作为,主动对接媒体,利用全媒体资源,引入执法查处直播的模式,努力将舆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先后处置有关舆情41起,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同时,认真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凡是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办处室在OA上起草答复函时要主动勾选“主动公开”,办公室在发文审核时严格把关,确保公开到位。今年以来,我局陆续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38件(其中满意23件,基本满意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1件,(其中满意27件,基本满意1件,其余未评价,但均已办结),已全部办结。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局主要领导参与福州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在线解读了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监管的有关内容并现场回答听众及网友的提问,对节目中收集的问题进行跟踪,及时反馈。充分利用本部门网站、12315咨询电话及省市电视台、各大平面媒体,以及公交车、出租车LED广告等新载体,深入解读、宣传本部门相关政策、法规,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3月14日,我市举行“3·15”消费维权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就近年来我市消费维权的情况、12345便民热线,96196电梯应急救援热线整合工程进行了介绍。现场回答了记者热点话题的提问,及时向公众答疑解惑,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10月31日,针对“《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出台”,制作《市场监管局来短信了》H5宣传文章。截止目前,政务网站累计发布本局动态、图片新闻、政策解读等各类网站信息517条;局微博发布信息221条;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82次,文章共计232篇;在各类媒体发布新闻信息251篇,其中头条10篇。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促进公开政策落实
1.先后出台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广告产业园区发展意见(试行)的通知》《福州市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福州园)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助推园区广告产业发展。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福州园)按照“一园三区”的发展规划,实行“链条传动、产业融合、协同共享、统筹发展”的园区发展模式,以广告创意产业为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广告上下游产业链,促进广告企业、项目、业态依托广告创意园区实现产业发展的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目前园区已建成智能化展示厅、多功能会议室,VR展馆,广告人书画院、福建广告史馆、“易户外”实时广告显示厅、广告制造4.0机械展馆等。同时依托园区对台优势,加大校企交流学习,引导广告企业主动对接台湾广告业先进生产力。建立广告政产学研联盟建设,鼓励“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已有19家高校与21家广告企业加入广告政产学研联盟。随着园区建设发展,大大地增强园区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吸收更多的广告企业和产业人才,推进广告产业与科技产业、其他文化产业的融合,推动“闽台文化”传承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一是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招商行动相关文件,我局结合招商引资工作通过多维度招商、落地项目跟踪等七项机制多方面保障我市重点民营企业落地发展。二是积极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2019新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企业54家,2019年1-6月共33家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截止2019年6月共131家企业列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共69家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三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2019年推荐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共21家;推荐申报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3家;2019年9月新认定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0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526家(其中国家级63家、省级171家、市级292家)。四是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150家企业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额度,累计推荐31家企业列入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拟推荐20家企业申报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
3.大力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目前,我市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使用“1+N”版案管系统并进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公示,提高了执法办案透明度,增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规范性和统一性,促进了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取得积极效果。一是规范办案程序。“1+N”版案管系统统一了福州市各级市场监管机关查办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和文书格式,全面实现案件网络化管理及领导对案件的全流程跟踪、督查。二是规范案管系统的使用。全面要求执法办案单位严格落实所有案件100%及时录入案管系统,避免补录的情况,提高处罚信息的及时率。三是规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案件做到100%公示,确保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公示,巩固提高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率、及时率和准确率。截至目前,我局共向社会公示2517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4.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金融服务”改革。大力推行由银行网点协助办理企业登记,将市场准入窗口“下沉、前移”,为企业提供政银一条龙服务。我局先后和11家银行签订了《企业登记注册合作协议》,并在合作银行下辖网点显著位置悬挂“企业注册便民服务点”牌匾。目前全市合作银行网点已拓展至239个。此项改革彻底改变了原来只能到各辖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营业执照的状况,申请人可就近选择银行网点随时随地办理营业执照,同时享受银行开户及多项优质金融服务。我局还积极配合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等制作了“代理企业注册登记 注册加开户兴业银行提供一站式服务”宣传视频,在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下辖的37个网点厅堂电视播放,强化对银行办理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的宣传推广。此外我局还应邀派注册官及录入员至福建海峡银行开展企业注册登记专场业务培训,提升合作银行网点登记服务水平。二是开展“零延时”刻章助力、企业开办一日办结。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缩短企业开办时间,我局牵头组织开办企业组相关单位,通过办事流程再造,将企业登记与刻章两个环节由“串联”改为“并联”办理,创出全国领先的“零延时”刻章服务,实现企业开办现场受理后2个工作小时同时领取营业执照和印章,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趟”,刻章“一趟不用跑”,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减1天,提速30%以上。截止2019年11月底,市级、自贸区、鼓楼、仓山、晋安、台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已成功推行此项改革,全市已办理“零延时”刻章业务2156件,刻制印章3740枚,实现企业开办当场(日)办结,赢得办事企业高度赞誉,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开办企业组不断践行有福之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引领下的“福州模式”和“福州速度”,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和市政府通报表扬。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刊发简讯予以肯定,市场监管总局政务信息网发布工作经验予以推广。开办企业组还将发票申领业务入驻“企业开办”窗口,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一窗受理”,提供“一站式”服务。人民日报、中国网、今日头条、网易新闻等融媒体也纷纷报道福州实现“零延时”刻章助力企业开办一日办结,为改革点赞。三是大力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一方面是优化企业注销程序。8月30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建立的“福建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正式上线运行,通过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方式,将企业注销申请信息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实现企业注销“一网”办理。我局积极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和宣传推广工作,确保改革落实。另一方面推行简易注销登记。一是全面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共有20530户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二是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流程。2019年4月起,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在线办理无纸化清算组备案以及免费发布企业注销清算公告,节省报纸公告费用。三是简化企业注销提交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企业清税信息已共享至市场监管部门的,注销时无需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纸质清税证明文书。四是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已有28921户个体户实行了简易注销登记,其中12573户个体户办理了依职权简易注销手续。
(2)积极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我局认真贯彻上级信用监管工作部署,通过强化提升标准规范、基础夯实、流程整合、信息归集、结果运用等环节,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水平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一是加强标准的宣贯实施。2018年底我局牵头制订全国首个《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省级地方标准。今年,我局强化标准宣贯工作,组织专题培训5场次,参训人员4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700余册。同时,明确要求跨部门“双随机”监管全流程必须按照“监管规范”执行。二是强化工作组织领导。8月底,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我局联合30个市直部门,成立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强化各成员单位联系沟通。三是构建“信用+双随机”机制。依据信用分类和重点行业情况,采取差异化抽取、差别化监管。差异化抽取方面,突出“信用分类+重点行业”监管,加大重点行业失信企业抽查比例。差别化监管方面,不搞平均分配监管力量,在对重点行业企业实地检查情况下,鼓励基层探索对信用良好的一般企业开展书面检查。四是扎实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2019年上半年,我局联合市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烟草局、卫健委等7部门,由各县(市)区局与当地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全市共抽查企业4662户。9月中旬,牵头联合16个部门印发《2019年下半年福州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探索实践跨部门“双随机”监管工作。本次联合监管工作,为近年来联合部门数量最多、跨行业面最广的一次检查行动。重点监管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的17个行业,随机抽查企业8713家,约占全市企业总数的3.5%。
(3)持续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归集及实施联合惩戒。一是信息归集工作持续稳步推进。作为福州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席会议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通报了全市信息归集落实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参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的信息归集数量累计158.22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52.17万条、行政许可变更92.76万条、行政处罚信息4.9万条、抽查检查信息4.7万条、联合惩戒信息0.17万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3.49万条。我市市级层面应参加信息归集工作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45个,已进行信息归集的成员单位34个。各县(市)区已开展归集信息的成员单位共227个。二是不断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方案。我局进一步修订并完善了《福州市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实施方案》等6个工作方案及11项联合奖惩事项清单,推动信用奖惩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失信行为联合约束。认真落实38部委《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依托“福州市联合奖惩子系统”,强化与各市直部门惩戒措施联动,做到及时发起、及时响应、及时反馈,实现对各部门提请予以行业准入限制或信用惩戒的各类约束全面落实,并生成联合惩戒案例。截止目前,我局已向市大数据委、市信用办报送联合惩戒案例546条。
5.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1)出台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升就业创业发展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结合我局职责先后出台《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及《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福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同时为鼓励引导我市连锁便利店快速发展,激发发展新活力,我局拟订了《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福州市便利店及连锁总部企业注册便捷化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审定后,该实施方案于2019年3月21日以我局名义正式印发实施,将有力促进我市连锁便利店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推进我市“新零售之都”建设。我局还积极配合市商务局参加5月8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福州市促进便利店企业发展的扶持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在会上对我局出台的推进便利店及连锁总部企业注册便捷化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2)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检信息公开。一是我局承担13850批次食品抽检任务,其中:11350批次食品抽检项目完成招标程序,正按计划推进抽检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余下2500批次食品抽检任务由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承担,并在12月25日前全部完成。目前我局已完成食品抽检任务13040批次(含食用农产品6573批次),合格12812批次,不合格228批次,合格率为98.3%。二是扎实做好抽检信息公开,根据序时进度及时公开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并调整信息公示频率,将每月公开一期改为每周公示一期。2019年1月至11月已公布监督抽检信息17期,公开监督抽检数据9712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136批次,不合格率1.40%,并对不合格项目相关知识进行解读。三是按时完成了13批次医疗器械国抽和65批次省抽产品的抽样、寄样和信息录入等各项工作。四是开展药品化妆品抽样,依法查处经营不合格行为。全市共抽样药品1675批次,其中:基本药物品种212批次,4+7品种5批次;快检1300批次。目前已检验发现不合格4批次,对不合格药品加大核查处置和稽查执法力度。及时完成2019年国家化妆品抽样80批次,不合格2批次;省化妆品抽样50批次;创新开展化妆品快速检测,开展为期近2个月的现场快速检测行动,共出动51车次、204人次,检测53家化妆品使用、生产单位,共检测123批次,共发现阳性样品22个,13个产品送SGS进行正式检验,其余由市药检所自行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3)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月宣传活动。6月20日,福建省食安办、福州市食安办在西湖公园晨曦广场联合举办以“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福建省暨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举行,拉开了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序幕。郑建闽副省长、严可仕副市长出席启动仪式,省、市食安办、省、市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以及鼓楼区政府等共计33个部门(单位)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专家宣讲团”正式成立,林磊、卢声宇、林清荷等专家代表们被正式聘任为宣讲团成员,接下来将同全市的其他食安专家们共同走进校园、社区企业、机关等,传导食品安全理念,提倡健康饮食方式,增强食品安全素养。监管执法人员、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学生、市民代表们现场演绎了《食安之歌》,号召全市万众一心,共同守护食品安全,共创食安幸福之城。活动现场还设置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效展,通过现场扫码体验,后厨实景观看体验等成果展示,让市民更直观的感受食安创城给市民生活带来的改变。启动仪式现场还开设投诉咨询受理台、通过宣传展板、有奖互动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科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省、市政府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及消费者代表等共计25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各县市(区)比照主会场模式,均设置了分会场,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4)推动主导产业高端化集聚化发展。一是今年2月,我市评出第四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5家企业获奖,为我市产业发展树立了新的质量标杆。4月,在福州市软件园举办第四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颁奖大会暨获奖组织(丹诺西诚)经验分享会,进一步引导更多企业积极追求卓越,助推我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第六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正在评审过程中,经共同努力,我市有3家企业入围第六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拟奖励企业公示名单(1家正式奖、2家提名奖),有望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再添新的标杆。截至目前,我市共拥有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2家(福耀集团和船政交通学院,全省仅4家获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3家(捷联电子、星网锐捷、春伦茶业,全省共21家获奖),福州市政府质量奖,已开展四届,产生19家获奖企业。二是完成了5期知识产权简报及《2018年福州市专利统计分析报告》、《2018年福州市知识产权发展情况通报》、《2018年福州市知识产权白皮书》3份增刊的发行工作。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雷霆”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知识产权各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结案专利类案件389起,并通过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报送案件信息389条。四是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创新知识产权监管方式,市知识产权中心联合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创福建”平台运营商共同调研知识产权“互联网+”工作,同时开展了“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助推创新驱动发展”课题研究,申报了《福建省“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研究》的科技项目。
(5)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积极推行阳光行政,认真做好年度财政决算信息、经批准的预算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我局财政预算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同时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相关的开支信息已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着力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健全内部审查机制,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制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网站发布保密制度,对需上网公示信息的部门按规定填写《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积极围绕市局中心工作,努力整合媒体资源,开通抖音政务短视频号,邀请主流媒体驻点报道,创新媒体采编新模式,探索用大量正面宣传替代负面报道的方法,努力打造市场监管新闻宣传全媒体机制;牵头制定并印发了《新闻宣传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新闻宣传流程。将外部媒体资源和市局自有的网站、微信、微博以及新开的抖音号等平台对接整合,初步形成“点线面”三位一体的新闻宣传全媒体矩阵,新闻宣传工作进入全媒体宣传时代。截止目前,政务网站累计发布本局动态、图片新闻、政策解读等各类网站信息402条;局微博发布信息197条(新浪微博粉丝突破12万人);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82次,文章共计232篇;在各主流媒体刊发宣传报道共252篇,其中国家级主流媒体刊发52篇,头条10篇,《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发了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会同综合处在福州日报开通“幸福信箱”(征集食品安全意见建议)的做法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自我局11月22日开通官方抖音号以来,共制作宣传教育有关短视频18条,截止目前获得点赞6000余个,点击量达8万余次。
(四)着力健全制度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一是结合日常工作职责的履行,积极推动本部门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二是新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积极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根据新条例规定,重点加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布市场监管监管情况,及时公开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信息。三是依托福州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今年3月初就在福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网站统一上传发布涉及我局的惠企政策文件,录入惠企办事指南信息。并建立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动态更新机制,同时要求涉及处室在新增、调整、取消相关惠企政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福州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完成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的更新工作。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保密审查原则,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既要保障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要确保不应公开的信息不被公开。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并切实抓好落实。相关处室应落实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信息生成时,按规定填写保密审查表,明确信息公开属性。截止目前,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77条,按时公开率达100%。五是加强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目前,受理渠道包括信件、电子邮箱、网站申请等多条渠道,方便公众申请。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40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2.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于年初局务会上提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二是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组织工作,负责与市数字委的对接,把好局信息公开文件拟制源头关,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有关事项。三是政策法规处负责局政策解读工作,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发布工作等有关事项。四是信访处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答复办理等有关事项。五是各处室、单位及时将上级在网上公开发布的文件在本部门网站转载,对年度重点信息公开要点设立专栏,并保持动态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包含知识产权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9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85条,历年累计为513条。(本年度是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组建的第五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41条。
2.工作动态4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福州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政务微博、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中心微信公众号,此外,还通过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档案馆等载体为公众提供更为丰富的信息获取渠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包含知识产权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数)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方式和涉及的主要内容。2019年,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为46件,其中,44件通过网络接受申请并按申请人要求方式进行答复,2件通过信件接收方式受理并按申请人要求方式进行答复。
(二)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9年本局已答复申请46件,待答复申请0件,已答复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1件,“部分公开”的4件,“不予公开”的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20件。历年来,本局累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数为309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本局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为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数为0件。历年来,本局累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数为19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举措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伴随新一轮机构改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和举措、载体等需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市场监管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到位。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系统登记、分派、办理和归档等环节,依法对依申请公开件进行告知处理,及时做好案卷归档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认真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每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的形式、表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确保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大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力度,使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能熟练掌握操作流程。积极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培训活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及时、妥善处理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工作人员及时、准确答复群众咨询,不断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五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利用公众微信号,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将传统载体和网络载体相结合。通过本单位网站、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以及固定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对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覆盖面。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9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4444132次。
(二)附表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0 |
0 |
10131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69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69 |
0 |
80 |
行政强制 |
20 |
0 |
2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1088.28878万元 |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6 |
0 |
0 |
0 |
0 |
0 |
4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3 |
0 |
0 |
0 |
0 |
0 |
4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6 |
0 |
0 |
0 |
0 |
0 |
4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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