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持续优化公平消费环境 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格局
时间:2024-03-15 15:18

  3月14日上午,福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召开。过去一年,福州市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福州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部署,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持续优化公平消费环境,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格局,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聚力市场监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市场监管职责,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广大市民放心消费。

  促进“福品”品质升级。打造“山·海·城”地理标志矩阵,推动地理标志成为福州优质名片,新增注册商标3.6万件、地理标志商标1件。实施“标准化+”行动,研制13项市地方标准、3项两岸共通标准,6项标准荣获省标准贡献奖。出台《福州市质量强市专项规划》,提出实施“八大行动”,推行高端品质和服务认证,新增34张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全国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位列全省第一。

  突出重点领域监管机制创新。出台全国首部网络餐饮服务管理领域的地方政府规章《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完善了“网络餐饮e治理”模式,“网络餐饮e治理”获评全国“科技赋能食品安全监管”十大应用案例。

  积极化解消费纠纷。开展“提振消费信心 建设有福之州”3·15宣传活动,现场发布2023年消费促进十条措施。全市系统处理消费者诉求37.4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63.18万元,12315效能评价工作获市场监管总局表扬。

  开展“铁拳”行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行业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7183件,罚没金额5704.9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91件。

  聚焦学生权益,提供安心放心服务

  福州市教育局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多措并举提高校内课后服务质量和保障校外培训安全。

  明确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市属及在榕省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服务性收费标准、退费流程及资金监管等内容,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印发《福州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市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学校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确定引进非学科机构和项目名单及费用标准,引进费用标准要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并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

  加强校外培训收费规范。制定《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管理制度》,不定期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引导家长选择合规机构就学。

  紧盯民生热点,护航社会经济发展

  福州市公安局全力推进全市涉食品药品、伪劣产品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打击,组织开展“昆仑2023”“食安9号”等专项行动,推动行业领域治理整顿,不断优化福州营商环境。

  持续攻坚大案要案,快侦多破民生小案。全市公安机关紧密依托市公安局“e体+”智慧赋能体系,充分发挥“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优势,整合多警种资源,做到全要素侦查,高效能研判,从办案模式、线索收集、警种合作等方面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构筑起无缝化、网格化的打击体系。

  不断深化部门联动,确保衔接高效畅通。会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工作会商,建立健全设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动机制,推动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工作的高效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无缝衔接、高效畅通的行刑衔接模式。

  守护百姓健康,推进健康福州建设

  福州市卫健委持续深化医改,促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着力解决群众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高质量推进健康福州建设。

  在提升医疗能力水平方面,福州市卫健委大力优化资源布局,推进市属医疗卫生建设项目9个,完成年度投资8亿元,全市新增床位3000张。

  在加大非法行医打击力度方面,加强对辖区非法行医人员频繁出现区域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及群众投诉举报的无证无照非法行医进行专项整治。2023年共查处无证无照非法行医53起,罚没金额218.8万元。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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