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信用动态监管。在日常监管中摸排 “僵尸企业”、“失踪个体户”线索,对存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情况的企业,严格规范列异及标异工作;对于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内企业,督促其尽快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注销手续。二是强化失信惩戒。结合日常监管、“双随机”检查、年报情况,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及长期未年报的企业,做好电话回访、拍照取证、核查记录等相关工作,依法启动吊销等程序。三是强化信用宣传。在辖区各大商超、小区周边等人群较密集区域,围绕“诚信经营”、“依法经商”等主题,通过点亮LED屏的方式开展信用宣传工作。
五月以来,该局累计将9户“僵尸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 24户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办理17户企业修复经营异常名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