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积极运用“闽执法”平台,深入实施“综合查一次”工作,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迎检负担,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推动“综合查一次”与食品安全监管融合。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的部署,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在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等13个单位试点,围绕优化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质量、结果运用“四个环节”,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有效解决多头、重复、交叉检查的问题,为企业和基层减轻负担。一是对象确定精准公平。建立食品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精准评定信用风险等级,依据信用风险等级情况精准确定检查频次,并通过系统随机抽查确定检查主体,避免随意性、目的性检查。二是检查方式联合智慧。按季度派发检查任务,对各类检查充分整合,检查事项重复的,按照层级、风险、检查事项复杂程度就高的原则,确定牵头单位并组织实施“综合查一次”;同一检查主体涉多个检查任务的,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解决重复频繁的问题。三是检查质量文明有效。实施执法检查“两张清单”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既按规定开处罚清单,又针对问题整改开服务清单;按照一定比率组织交叉检查,开展监督检查成效后评价,推动提升检查质量。四是结果运用整改闭环。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动态调整经营主体的信用风险等级,实现结果闭环运用。
推动“综合查一次”与跨部门“双随机”融合。作为跨部门“双随机”牵头单位,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配合,积极推动“双随机”融入“综合查一次”工作。一是从源头减少重复检查。将同时涉及“双随机”与“综合查一次”的事项,合并检查一次。今年已将《福州市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中的12项跨部门“双随机”事项纳入“综合查一次”清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二是严格执行检查计划。严格按照“综合查一次”计划明确的抽查比例、频次等内容开展检查工作。今年已合并实施检查事项4项,减少135家次企业的重复检查。比如,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同时涉及“综合查一次”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该局对两项检查事项合并实施,在保障好校园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减轻了学校迎检负担。
下一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充分运用“闽执法”平台,深入实施“综合查一次”。一是深度参与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试点工作,先行在福州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逐步向市场监管各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推开;二是探索建立涉企检查“白名单”制度,比如,对信用等级高、未发生过违法行为、生产管理规范的企业,探索建立守信承诺“非触发不检查”机制等;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加强与业务主管、行政审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厘清部门之间联合检查事项的职责分工,提高联合检查工作效率,为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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