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动“闽执法”平台深度运用。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贯彻《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工作专班,分解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以问题为导向,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促进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升,确保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100%线上办理。9月份,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含药监)运用“闽执法”平台办理开展行政检查4916家次,行政处罚517件,行政强制43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
二是推动“综合查一次”与跨部门“双随机”融合。以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为契机,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制定改革推进方案,将试点扩展至全市13个县(市)区局,22个市场监管所。依托“食品双随机抽查系统”,并将检查结果数据直接推送“闽执法”平台,有效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在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实行市、县、所三级联动,加强跨层级、跨业态、跨任务检查的协同实施,9月份,全系统已完成食品领域“综合查一次”经营主体298家。横向上,积极与外部门开展跨部门“综合查一次”,牵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开展医美机构、燃气经营、粮食收购等检查,共联合检查经营主体9家。
三是推动“无证明城市”创建。将福州市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系统与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等6个省垂直审批系统的1086个事项对接,初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统一收件、数据汇集、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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