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计划
(一)夯实基础,健全完善工作保障体系
1、深化机构改革。出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保证机构、人员、经费、场地、装备及时调整到位。指导好基层改革工作,争取在全市乡镇(街道)一级全部设立派出机构,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基层“防火墙”。
2、落实监管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明确监管部门职责,科学划分监管事权,建立权责对应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3、加快信息建设。做好战略规划,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和指挥平台建设,实现食品药品安全远程监管、全程监管、实时监管、动态监管和安全信息可追溯的目标。
4、加强应急管理。健全市、县、乡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编制《操作手册》,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组织1次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演练。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机制,严格事故信息管理,最大限度减小负面影响和社会危害。
(二)狠抓落实,扎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1、抓好行政审批工作。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公开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和结果。加强对取消、下放(委托)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指导。逐步推进各类执照、许可证的整合工作。
2、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坚持食安办例会制度、食安办专题会议制度等各项协调制度,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食品生产监管:重点监督企业严格按照食品生产标准组织生产,把好生产准入关、食品出厂检验关,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申请增加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品种目录,落实小作坊生产基本条件审查登记制度。食品流通监管:突出重点单位(批发企业、超市)、重点品种(乳及乳制品、冷冻食品、调味品等),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实现“源头可控、末端可溯、问题可查”。餐饮环节食品监管重点是:全面完成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严谨、细致地组织好今年青运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3、抓好药械安全监管。药品生产环节:重点监督实施新版GMP,进一步落实质量受权人制度,高风险和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做到一季一检查;加强特殊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管。药品流通环节:重点监督实施新版GSP,严把经营准入关,继续推行“精品药店”创建工作,提升管理水平。药品使用环节:联合卫生部门深化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药库)建设,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水平。医疗器械监管:对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经营植入(介入)类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医疗机构设备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4、抓好保化安全监管。健全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体系,健全保化监管档案,做到底数清楚。推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两证合一”清理换证工作。
(三)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狠抓专项整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全力推进重点品种、重点行业“两大治理”。在食品安全方面,按照“一季一品种、一季一行业”的目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实现“规范一批、扶持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移送一批”的总体目标。在药械安全方面,重点开展中药饮片、疫苗、特殊管理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开展虚假违法广告和网上非法售药的集中整治行动,有效净化食品药品市场。
2、严惩违法犯罪。探索新体制下的稽查模式,在强调属地监管的原则下,树立“稽查一盘棋”的工作思路,突出上下互动、横向联合。加强案件查处的协调、指导和督导检查,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规范落实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加强举报工作管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3、增强技术支撑。坚持行政监管与技术监督“两轮驱动”。加快完成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的整合工作,合理申请设置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构建以市级检验检测中心定量定性检验为龙头,以检测车、检测箱现场快速检测为补充,以市场和企业化验室检验检测为基础的 “三位一体”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常态化开展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提高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加强市、县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基层监测站建设,构建更为完善的监测网络。强化涉药械单位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着力提高报告数量和质量。
(四)加强服务,全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1、引导产业发展。加强与发改委、商务、高新区等宏观调控部门沟通配合,利用监督管理手段,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产业政策,引导医药产业合理布局,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培育福州食品医药产业集群。
2、实施跟踪服务。建立健全干部联系企业服务发展的工作运行机制。深入制药企业帮扶,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关键风险点技术改造,确保所有药厂在2015年前完成新版GMP改造,并通过国家局认证。鼓励药品零售业向连锁化方向发展,培植现代医药物流、医药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
3、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审批机制,实行分类指导和提前介入制度,做到“程序最简、运行最快、差错最少、服务最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软环境。
(五)立足长效,不断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1、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启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上报福州市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和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严密组织实施。试点开展餐饮企业“明厨亮灶”建设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继续组织食品药品示范店、示范街(区)等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引领效果,确实提升我市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2、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在食品药品行业全面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方案及评分标准,按照“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要求,对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公示,褒奖守信,惩戒失信。继续实行约谈、警示、“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落实第一责任。
3、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排查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查找安全隐患,分层级制定具体的风险防控措施并抓好实施。健全风险情况定期上报和情况通报制度,做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建成统一规范、动态高效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管理和防控能力。
(六)强化宣教,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实施科普行动计划。结合监管形势及监管中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周”、“全国安全用药月”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开辟广播电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栏目,组织专家和志愿者宣讲工作,设立乡(镇)街道宣传站、宣传栏,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加强社会沟通互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和范围。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平台建设,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强化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高公众满意度。
3、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继续推进“我执法,你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开放日”等活动,加强与行政相对人、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互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凝聚合力,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
1、抓好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唱响“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主旋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强化对重点环节和岗位的监督,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监管队伍安全。着力打造一支锐意进取、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
2、加强教育培训。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着力增强干部的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在对市场监管局全系统开展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举办执法监督、行政许可等培训班,举办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干部业务素质,提升工作效能。
3、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以“实干论英雄”为工作导向,提升干部战斗力和工作执行力,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