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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
时间:2019-03-04 11:47 浏览量:

   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紧扣我市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打造幸福之城的目标,结合新时期市场监管定位和方向,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担当尽责、提质增效,勇当全省市场监管工作排头兵。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项目年”“招商年”“三产年”专项行动,在“六个持续、六个全力”上下功夫:

  一、持续抓改革,全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1.继续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力争上半年全市实现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部分区域力争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达到全省领先水平,进一步增强微观市场主体活力。

  2.在鼓楼、自贸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全程智能化个体登记模式在全市范围复制推广。

  3.继续推广“互联网+政务+金融”服务模式。

  4.积极推动将企业电子档案查询服务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提供更便捷服务。

  5.贯彻落实好省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

  6.对“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逐步纳入我市“多证合一”改革的整合事项。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实现行业主管部门对该事项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

  7.积极指导协调自贸区福州片区(开发区区块)做好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探索实现从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向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转变。

  8.开发运用“企业注册登记一体机”智能登记系统,实现“企业名称自主审核,经营范围自动核准,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

  9.加快产品准入和食品药品许可审批改革,推进落实取消发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告知承诺等改革举措,不断优化工业产品许可证核发程序。

  10.承接好省局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市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权限,同时针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制度。完善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精简许可申报材料。

  11.推进各县(市)区落实食品类别范围内增加生产新的食品品种明细免于现场核查,缩减企业取证时间。

  12.按照省局委托,全面做好福州、三明、南平三地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受理工作,并加强上市后续监管。

  13.持续做好“海上福州”建设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一对一”帮扶与支持。

  14.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配合推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分中心、“知创中国”和“知创福建”知识产权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专利技术(福建)展示交易中心等建设,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15.探索开展多模式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完善以降低侵权损失为核心的专利保险机制。

  16.发挥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集约发展、辐射带动作用,利用国家、省、市扶持文化产业政策,健全联系制度,持续跟踪指导,推动我市广告业创新发展,确保完成广告营业额20%的增长目标。

  二、持续提质量,全力加快建设质量强市

  17.指导各县(市)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方案》,出台本地区质量提升具体政策措施。

  18.深入开展“分类指导,精准服务实体经济”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19.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安排,力争早日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验收。

  20.指导长乐、开发区、三坊七巷推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积极对接省局、总局,力争早日通过国家验收。

  21.指导有关企业争创第六届省政府质量奖,组织修订《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22.部署开展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经验分享活动,组织质量专家进企业公益免费诊断。

  23.组织开展优秀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推广示范工作,指导基层运用地理标志商标开展精准扶贫,培育更多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

  24.以“标准体系建设年”为主线,在农业农村、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建设更加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

  25.充分激发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活力,完善企业标准“领跑者”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做好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26.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推动长乐经编等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团体标准建设,推进开发区物联网产业协会国家级团体标准试点建设。

  27.持续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助力产品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28.深入开展连江县丹阳镇全国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以标准化促进新农村建设。

  29.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检查,加强电子秤、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等民生计量器具监管。

  30.全面推广使用强检计量器具管理系统,提高强检覆盖率和合格率。

  31.加强对授权的市自来水公司和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检定工作的监管。

  32.加大资金和人员投入,推进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

  33.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落实随机抽查,推进检测行业规范运行。

  34.强化认证活动监管,提高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有效性。

  35.开展有机产品获证组织专项检查,提高食品农产品认证的公信力。

  36.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37.全面落实我市《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力争新增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50家,新增知识产权贯标培育企业50家、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40家,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

  38.依托国家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福建分中心优势,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人才集聚。

  三、持续保安全,全力守住市场监管底线

  39.持续将食安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落实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的重要抓手,结合机构改革变化,对照省食安委工作细则,全面修订市食安委工作规则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40.强化对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市食安委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以工作成效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

  41.持续做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

  42.持续强化示范引领,将创建“放心肉菜”超市、食品安全示范店(街)、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示范企业等作为“名片工程”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

  43.持续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及宣传教育,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44.继续按照5份/千人的创城标准完成食品抽检工作。

  45.深入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创城宣传活动,鼓浓食安创城氛围,提升群众对创建工作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

  46.严格对标我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按照部门责任分工,逐项查缺补漏,逐项落实到位。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安排,积极对接省级层面,力争早日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国家级验收。

  47.运用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市级追溯云平台,实现汇聚主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特定餐馆服务单位等相关主体的追溯数据,并向省级平台推送,实现对相关追溯主体的信息化监管。

  48.推动海峡水产、华威新西营里、海峡蔬菜、海峡果品4个批发市场按照省市“一品一码”标准规范,建设覆盖全场的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并实现与政府平台对接。

  49.继续推动全市“农+超”改造农贸市场配备追溯设备。

  50.督促新增的涉盐等相关生产经营主体,纳入“一品一码”追溯信息平台管理。

  51.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强化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作用,提供业务咨询和专业技术服务。

  52.加强药品高风险企业、民营医疗机构等重点对象,冷冻冷藏药品、疫苗等重点品种,药品购进渠道、处方药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管。

  53.动态评定全市药械行业企业风险等级,实施针对性、靶向性监管。

  54.开展使用非法原料、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55.落实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理。

  56.继续深化药品安全满意率考核、食品药品舆情监测、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等工作,持续开展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五进”活动。

  57.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以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电梯配置和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推进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和电梯物联网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为抓手,全面实施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58.推进电梯物联网建设。推动品牌电梯企业对所维保电梯,加装电梯安全运行远程监测系统。积极促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自行加装电梯安全远程监测系统。探索建设楼盘小区电梯物联网示范项目,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作用。

  59.推进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建设,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通过设立有奖举报、实施“在线扣瓶”、平台连锁互控等措施,努力推进各类气瓶全过程监管和全环节可追溯管理。

  60.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重要事项的“清网行动”。

  61.建立健全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依托红盾质量维权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配件等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重点工业品、重点消费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继续加大网络交易商品抽检、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防护力度,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62.强化工许证后监管,自去年12月起,除危险化学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外的其他省级发证产品,实行后置现场审查,食品相关产品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履行承诺的监督检查。

  63.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持续推进综治平安建设,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四、持续促公平,全力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64.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起草过程开展政策审查,从源头上改善市场竞争环境。

  65.认真履行自贸区福州片区“综合监管专题组”牵头单位职责,形成共建合力。

  66.强化《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着力查处虚假宣传、混淆仿冒侵权、商业贿赂、不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查办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新领域案件。

  67.充分发挥商业秘密行政保护职能,建设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拓宽侵权线索发现途径,推进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

  68.持续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贯彻落实好《电子商务法》,深入开展“网剑行动”等各类专项整治,做好网络交易重要时段定向监测工作,集中治理虚假宣传、违规促销等网络市场突出问题,推进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打造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的“福州模式”。

  69.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用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各类市场乱象和违法行为,该整治的整治,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的移送,确保扫黑除恶在市场监管系统纵深推进。

  70.落实好全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开展“无传销示范点”创建,会同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网络传销联合整治,重点打击非法拘禁式传统传销和虚拟虚构的网络传销,震慑违法犯罪。深化全国首款禁止传销表情包等方面的宣传。

  71.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行动,打击违法会销、违规直销等行为,查处、曝光一批案件。

  72.依托12315、12365、12331、12330、12358等维权渠道,高效处置各类投诉举报。

  73.完善“诉转案”工作机制,加大对质量违法、价格违法、虚假广告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74.持续开展教育、医药、网络销售、铁路等价格专项检查。

  75.深化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点、示范商圈。

  76.继续开展省诚信示范市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

  五、持续重创新,全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77.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在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部门的组织实施,配合市法制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平台建设。

  78.对信用良好企业实行“无事不扰”,除涉及举报投诉、案件线索、大数据监测等市场监管中发现异常的和根据上级开展市场专项整治、监管工作需要纳入抽查的外,自被分类为信用良好企业之日起1年内,不将其列入“双随机”抽查范围,不列为专项整治对象。

  79.深化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的运用,完善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福州市app经营主体数据库。充分发挥平台设备优势,强化网监信息的收集汇总、预估研判和分析运用,实现与监测服务中心等相关业务处室平台、设备、数据、人员的共用共享。

  80.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办案装备,搭建高效的执法指挥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实时指挥、定位,案件现场实况取证、证据分析等功能。

  81.强化广告信用监管,组织实施广告活动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推进广告活动诚信体系建设。

  82.组织实施《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企业注册登记代理行为。

  83.建立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年报工作落实,促进市场主体年报工作顺利开展。

  84.积极争取市数办支持,建成市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云平台、市场监管预警平台、媒体广告监测平台、“网络餐饮上线审核管理系统”,做好验收、培训、推广应用工作。

  85.新开展“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福州市电梯物联网应用工程”“购置舆情监测服务”以及互联网+户外广告监管平台等项目建设,提高市场监管管理水平。

  86.利用广告产业园区锦绣制造园易户外数据技术,以城区主干道、重要商圈为试点,建立户外广告监测平台,提高对户外违法广告行为的识别与预警能力。

  87.结合修订公布我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登记办法》,完善升级我局组织开发的“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系统”,确保便民、高效、实用。

  88.依托省市共建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发挥专利调解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信用联合奖惩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89.推进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检测项目能力建设,为检验检测、监督抽查与监管执法的有机联动、靶向监督,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90.持续完善网络及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及知识产权等专案组工作机制,深化专业领域案件办理。

  91.持续推进网络市场共治体系建设,以我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为依托,充分整合政府、新媒体、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消费者、行业协会以及周边服务支撑行业等各方资源,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在网络餐饮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社会共治试点,引导网络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构建网络市场自我管理与净化的良性生态圈。

  六、持续强保障,全力夯实履职尽责基础

  92.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系列特色主题教育活动。

  93.结合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推动党建标准化,在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市质检所支部先行试点,力争上半年全面铺开。

  94.创新基层党建模式,推动建立跨组织、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的党建大联盟。

  95.推进系统“两新”党建工作,市局和各县(市)区局每年至少新培育特色鲜明的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3家。

  96.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市委巡察成果转化,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聚焦“虚、僵、躲、拖、腐”问题,强化正风肃纪,认真纠正“四风”。

  97.以抓党建引领文明创建,认真落实新一轮省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任务。

  98.强化大局意识,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对接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三定”方案,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工作。

  99.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大稽查”工作体制,实行“局队合一”、大要案及疑难案件“监处合一”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执法保障。

  100.做好机构改革后相关制度规范的清理和修订,推动市场监管法律制度规则的深度融合和统一规范,确保全面依法履职。

  101.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行刑衔接工作,持续提升复议和应诉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102.深化“七五”普法,建设市场监管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用生动的方式普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103.制定出台《行政处罚案件举报奖励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104.继续加强网监人员、特种设备监察人员等各类专项培训,统筹培训时间、专业内容和知识结构,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105.继续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落实日常一线考核制度,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

  106.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结合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业态,有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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