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2-13 09:59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安办〔2019〕72号),市局制定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安办〔2019〕72号),为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共同营造全市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现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潜在的风险,牢固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意识,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层层建立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逐级落实监管责任,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及时发现和解决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等问题,认真分析本行业本部门今冬明春防控火灾形势突出问题,配合消防部门制定行业工作方案,组织部署、督促开展本行业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15日前)。市局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强化落实监管执法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坚决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特别是严格查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抄告的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无照经营行为,并组织配合查处危险化学品企业无证经营行为。对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抄告给市场监管部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作出责令关闭、或给予停产停业处理决定的,要督促相应单位依法责令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督导部门:信用处)

  (二)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要加强对生产领域列入工业生产许可目录内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日常监督管理,适时组织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依法查处并依法公开抽检结果,同时抄告同级的市、县消防部门。及时组织查处消防部门通报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督导部门:产品监督处、消保处)

  (三)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日常监管。要加强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消防产品,是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是否存在擅自生产、销售强制性认证产品及伪造、冒用3C认证证书、认证标识的认证违法行为。(督导部门:认证处)

  (四)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大力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等行为。(督导部门:信用处、产品监督处)

  (五)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加强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对消防压力罐的设计、制造实施安全监察。(督导部门:特安处)

  (六)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要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把开展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与其它业务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督导部门:药化处、医疗器械处)

  (七)配合开展其他专项整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燃气、醇基燃料、烟花爆竹、“三合一”厂房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行动。配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督导部门:网监处、产品监督处、信用处、特安处)

  (八)强化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要组织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对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火灾时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按照要求自觉建立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机制,对存在的重点整治问题要立即整改,并研究制定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措施。(督导部门:办公室)

  (九)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知识讲座、消防器材使用等方面的学习,积极组织应急演练,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普及防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做好应急疏散和防火演练。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处置,并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及时、准确、逐级进行上报。(督导部门: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作,增强合力。要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充分依托综治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发挥政法委、村(居)委等基层各方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无照经营场所,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对不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要在当地政府及消防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行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共同防范安全生产经营风险。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机关处室要加大业务指导、工作督导力度,各县(市)区局要强化事前、事中监管,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落实,结合两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市场监管相关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三)高度重视,及时总结。各县(市)区局、市局相关业务处室要高度重视,抓好工作经验做法总结提升工作,全国两会结束3日内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局对应的涉及消防安全监管的各业务处室,各业务处室将工作总结汇总后通过OA报送至应宣处(联系人:黄婧,联系电话:63836,18******913)。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