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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情况_规划计划_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情况
时间:2021-12-30 10:57 浏览量:

今年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第一年,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迎难而上、奋勇担当,取得显著成效,在我市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中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把服务发展大局放在首要位置,市场主体更加迸发活力。

我局牵头的市场监管指标和知识产权指标全部入选 “全国标杆”,企业开办“耗时”指标取得满分并位居首位,其中,市场监管指标连续两年入选“全国标杆”;知识产权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位居全省第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工作位列全省第一,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表扬。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入选全国试点。

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部署要求,在全国领先实行“跨省通办”,与江苏南京、浙江杭州、山东日照等3个城市,对47个重点领域行政审批项目开展政务服务合作;贯彻落实《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与莆田、南平、宁德和平潭共同签署《福州都市圈政务合作协议》,对企业设立登记等71个政务服务项目实行跨地区通办;建立《跨县通办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更新机制,在罗源、永泰、闽清对118个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事项,试点实施“跨县通办”。试行登记业务“秒批”制,推行“一件事打包办”服务机制,市本级和部分试点区县的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小时,创新企业开办服务举措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在全省首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二维码”证书、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备案全流程网办。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推动9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兼并整合,减免许可现场审查验收42家,新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540家。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5.57万户,同比增长6.55%。目前全市实有市场主体90.2万户。

(二)坚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安全监管更加严实。

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省委常委、市委林宝金书记亲自兼任市食安委主任和创建领导小组组长,分别召开常委会和常务会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检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国家对我市的所有项目验收工作。承办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食品安全工作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肯定;在省对设区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连续四年获评A级等次;食品安全满意率指标考核连续三年名列全省第一,获省食安委通报表扬。创建 “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为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突出重大活动服务保障,承办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圆满完成第四届中国数字建设峰会、省、市党代会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出台《关于推进网络餐饮分类监管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网络餐饮常态化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立案15起。气瓶充装AI智管系统入选全国市场监管工作41个创新典型案例,得到了国家局和省局的充分肯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专家库,对20家高风险企业实施专家会诊模式,防范重特大风险;持续深化特种设备“清网行动”,重要事项闭环率等各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开发建设“福州市电梯物联网应用工程”,已通过初验,处于试运行阶段。开展危化品企业全覆盖检查,落实工许获证企业等重点行业专项行动,组织监管+帮扶活动,切实保障产商品质量安全。

(三)坚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市场秩序更加平稳有序。

持续夯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制定福州版《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比国家和省级清单新增3个数据列,涵盖监管领域34个,抽查事项61项。统筹22个市直部门在养老机构、金融组织、高危体育项目等21个监管领域,制定联合抽查计划33项,比2020年新增12个部门,9个监管领域,18个抽查事项,部门联合监管覆盖更全面。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实施“信用+双随机”差异化监管,获得省局通报肯定。深化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在全省率先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适用规则。运用“网络餐饮e治理”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e治理二期稳步推进。完成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双随机抽查系统3.0版投入使用。市局获评2020年度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绩效考核第一名。构建“精准化市场监管预警”体系,获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智慧监管”最佳案例。

(四)严格规范市场秩序,整顿力度更加坚决。

今年以来,全市系统共办结违法违规案件4067起,罚没入库2751.42万元。立案查处全国首例“清澈的爱”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案。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反不正当竞争等整治工作,部署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清理借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名义从事商业炒作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排查、推进“三书一函”运用的意见》,得到市扫黑办和省局扫黑办的肯定、推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稳步推进。加大民用水表及燃气表执法监管、落实首次强制检定和到期轮换工作创新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落实。组织召开3·15系列活动,提起全国首个电商平台领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处置消费者诉求20.8万件,挽回经济损失3875.46万元。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行政制度基础更加夯实

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指导相关业务处室出台规范性文件前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加强合法性把关,并由局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予以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并按规定报送市司法局备案。今年以来我局向市司法局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6份。

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提请市政府废止了《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政府规章,我局经局务会审议废止了规范性文件《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组织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六)加强执法规范与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组织开展执法证申领换发工作,填报《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并采集执法人员照片电子版报送市司法局。做好省司法厅和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2021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全市系统192名干部参加2021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2、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案件审核的新要求,调研修订本局相关程序制度,草拟《关于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暨集体讨论程序的通知》,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3、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省局陆续出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着手修订我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首批《食品安全法》等14部法律法规处罚裁量基准目前正在修订中。

4、做好复议和应诉工作。审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其中撤销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3件,调解1件,维持5件,驳回复议申请12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9件。行政应诉案件32件,审结20件中撤诉6件,驳回9件,中止2件,指令再审2件,维持1件。开庭案件均有相关局领导出庭应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5、积极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我局原有公职律师六名,至9月底,新增一名公职律师,正在办理中一名,另有有两名通过司法考试人员,积极引导其按照申办条件要求积极参加岗前培训。

(七)狠抓普法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普法“六进”

制定并下发了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组织推动各业务处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参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先锋944福州新闻广播联合主办的全媒体普法栏目,于3月4日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参加了《我执法?我普法》第2季第十七期节目直播,主题为“护航学生季  保障学生文具用品安全”。 向《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普法专栏供稿4篇,切实发挥通过案例普及宣传法律的效果。编印《扶持企业政策文件汇编》,印制3500册。

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教育。6月17日邀请福建省委党校法学部刘芳副教授莅临我局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视频讲座,切实做好新《行政处罚法》学习宣贯工作。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全国市场监管第二届法律知识竞赛,全市系统共 1712人参与在线答题,参赛率100%,优秀率(90分以上人员)96.43%。我局普法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好评,被市司法局推荐参评“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严格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部署,全面推进43种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拓展“智能秒批”审批模式,推动政务“零人工”智能化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更加高效,企业开办“耗时”指标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积极拓展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覆盖范围,“跨县通办”在全市范围实施。

健全市场监管机制。规范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和信用修复工作。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信用联合惩戒清单化管理,加快推进“信用+双随机”监管机制在食品药品等领域的运用。统筹用好对平台企业的行政指导和执法办案手段,促进平台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广强化第三方评估和结果运用,力争公平竞争审查案件取得新突破。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深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二)坚持守牢安全底线,促进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水平。坚持以“外防输入”为重点,完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执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业佩戴口罩的规定》,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落实“四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实名登记等各项规定。强化疫苗质量监管,保障疫苗质量和流向安全。提高对口罩、体温仪等防护物资质量抽检和处置水平。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重点突出对口罩、消毒液、大米蔬菜等民生领域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食品监督抽检质量。加强小作坊综合治理,指导连片小作坊和集中加工区加强规范化建设。先行先试出台《福州市餐饮连锁企业总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持续推进省级“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和市级放心食堂放心餐厅创建。健全网络餐饮分类监管机制,力争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州经验”。

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水平。落实福建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优化审查流程,规范执法流程,打造职业化、专业化药械检查员队伍。推广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单位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工作,推动“三医联动”。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提升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和质量。加强化妆品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执法稽查等工作,提升化妆品风险处置能力。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持续推进动态监管平台重要问题整改闭环“清网行动”,特别是重要问题未闭环等事项,要实行挂牌督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推进电梯物联网建设,推动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有效应用。

强化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加强流通领域商品抽检工作,加大对网络交易商品等重点领域的抽查力度,积极推进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监管。持续深化成品油质量管控,增加学生用品、消防产品等重点商品的抽查检验频率。加强对认证机构认证活动的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等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三)坚持服务民生品质,推进消费环境建设

重拳出击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从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广告宣传、网络餐饮“脏乱差”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查处一批案件,达到震慑效果,维护安全市场消费环境。加大电子秤、加油机等民生领域计量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广告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力度,坚决查处停车场、教育培训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积极推进消费环境建设。深入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提高无理由退货承诺线下商家的覆盖面。定期研判投诉举报数据,为市场监管提供精准决策。持续推进“双打”工作,加强拍卖市场、旅游市场等领域监管,整治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加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研讨,切实提升工作实效。推进建立12345与12315热线业务办理衔接机制,建立12345热线电话转接,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规范热线服务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依法、规范、高效处理。

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重大风险。进一步拓展市场监管预警平台场景应用,持续推进网络餐饮“e治理”、气瓶充装智能监控系统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媒体广告监测平台运行效率,加强广告监测分析预警,突出医疗等领域违法广告整治。强化网络交易监测监管,重点在网购集中促销期间,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开展定向监测。

(四)坚持提升普法效能,完善市场监管法治宣传

做好“八五”普法开局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谋划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党组领导,法制机构组织协调、各业务机构分工负责的普法工作格局。推广“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公示、社会热点案件法治解读、微普法等形式,推动行政执法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突出重点开展普法。强化宪法、民法典、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培训。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推进互联网+智慧普法,借助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来源: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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