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福州市质量强市建设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福州市质量强市建设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深化质量强市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紧扣强省会战略部署,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质赢天下福泽九州”理念为引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化质量强市战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在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中走在前头,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质量、品牌和标准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创新有力激活产业发展新动能,质量提升有为增进城市高品质、企业高素质、民生高福祉,质量基础有效支撑各类主体提质增效,质量监管有序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打造质量强国标杆城市。
质量水平更高。主导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城镇绿色建筑规模持续扩大,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充分融合,生活性服务业形成多元化标准化发展格局,公共服务成果全民共享,公平可及。
综合效益更优。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稳步提升,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的供应量持续增加;优势产业的经济规模进一步壮大、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双碳效益进一步显现;服务业满意度再创新高度。
品牌成色更足。品牌战略深入实施,自主品牌数量显著增加,企业品牌价值再创新高,质量标杆建设成效明显,公共品牌培育力度加大,集群区域品牌影响增强。
营商环境更佳。营商环境的能力建设更加有劲,取得一批全国领先的标杆成果;市场机制更加完善,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服务渠道更加通畅,行政服务效能大幅提升。
质量基础更牢。质量基础的建设能力实现整体跃升,质量基础设施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服务区域发展战略、产业转型升级、市场主体创新、民生治理保障的能力更加突出。
到2035年,全市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大部分指标达到国家领先水平,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为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的质量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领域引航行动
1.赋能“数字福州”全面推进。构建数字福州“131”体系,打造“全国数字应用第一城”。推进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持续办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培育壮大“云大物智链”等数字产业集群,提升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水平;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模式改革,推动数字政府提速增效。鼓励企业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质量管理融合,明确车间级和工厂级质量管理数字化流程,推动质量管理重点向研发、设计、制造、服务等多环节并重转变。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小微企业接入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5年,全市制造业企业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的企业比例达68%,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逐年提高。
2.助力“海上福州”创新发展。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做大做强海洋渔业、临港产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等产业链。推进福清东瀚海域美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连江黄岐人工鱼礁项目建设;以连江、福清、罗源为重点,构建以深远海养殖平台为核心的新型海洋渔业生产模式。打造江阴、可门、罗源、松下等四大千亿特色临港产业基地。完善疏港公路、铁路体系,拓展江海直达、海上过驳、海空联运等多种运输作业方式,加快形成便捷、高效、开放的港航运输体系。加快对长乐滨海旅游度假区和连江环马祖澳旅游区等滨海旅游景区和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依托福建三峡海上风电国际产业园,打造世界级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形成海上风电设备制造完整产业链;构建海上卫星通信网络,推广船载卫星通信工程,形成海洋信息感知和传输网络系统。到2025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12%以上,海洋经济总量达4750亿元。
3.深化“美丽福州”生态建设。深入推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统筹提升生态系统整体质量和功能。以钢铁、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实施产业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工业园区智能化、清洁化改造,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加快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平。加强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完善林权、探索水权等生态补偿制度和资源环境产权交易制度。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应用绿色发展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聚焦风能、核能、氢能等领域,培育新能源产业集群。到2025年,累计建设国家级绿色工厂50家、全市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
4.打造“文旅福州”滨海城市。树立“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发展理念,全力建设全域生态旅游市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发展商务会展旅游、康养旅游、工业旅游等,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文化旅游品牌,鼓励乡村民宿参与旅游民宿登记评定认证,提升乡村旅游民宿品质。推动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引导旅游景区、酒店等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落实“放心游福建、满意在福州”服务承诺,增强旅游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游客消费满意度。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完善旅游投诉机制,持续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高A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力争到2025年实现“县县有4A”,力争旅游总人数突破1.8亿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1800亿元,保持全省前列。
(二)实施品牌工程建设行动
5.打造区域质量高地。深化福州质量强市建设,积极开展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等区域质量品牌申报创建活动,建立政府、园区、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促进质量品牌提升的有效机制。强化质量共建,支持企业开展都市圈内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实施质量攻关,推动产业技术标准研制、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技术资源共享,培育形成一批国内领先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打造区域质量标杆。
6.做强产业集群引领。加速构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特色现代农业等多元共兴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龙头引领、梯次发展、协同互促”的产业生态,实现福州产品向福州品牌提升。培育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打响“福农优品”知名度,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化发展。引导企业构建品牌战略,建设品牌文化,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注重发挥标杆企业引领作用,加快形成一批政府质量奖、质量标杆企业。推动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培育服务优质、应用面广的在线服务品牌。挖掘和保护老字号,引导老字号商事主体守正创新发展,培育更多百年老店。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大禹奖、闽江杯等一批高质量工程品牌,打响福州建造品牌影响力。到2025年,全市累计拥有鲁班奖15个、国家优质工程奖23个、闽江杯212个,省级工业企业质量标杆14个,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4家(次)、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10家(次),福建老字号55个、福州老字号70个,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含农业、渔业和林业)46个、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70个,地理标志商标36件个。
7.构建城市品牌体系。立足“闽都韵、国际范”的城市品牌形象,着力构建“横纵分明、一体多面、协调联动、迈向国际”的城市品牌体系。横向上,发挥海上福州、数字福州、新型材料、海港空港、闽都文化等五大国际品牌的引领作用;纵向上,以数字峰会、海交会、渔博会、福品博览会等特色展会为载体,以“年货福品”等电商活动、“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等群众文化活动、“惠聚榕城”等促消费活动为依托,以福州老字号为切入点,横纵结合,搭建城市品牌框架。鼓励各县(市)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区域品牌,加快培育茉莉花茶、橄榄、鱼丸、金鱼等地方产业品牌,重点打造“闽都文化、温泉康养、清新生态、滨江滨海”四大文旅产品品牌。积极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扎实推进两国双园、海港空港、数字丝路等标志性成果,高标准建设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丝路海港城,打造更多福州建造的品牌成果。支持福州品牌从“产品走出去”到“品牌走出去”再到“品牌组团走出去”,形成一批知名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
8.完善质量品牌政策。健全政府质量激励制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配套奖励。对新获批福建老字号、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绿色有机农产品等,市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鼓励各县(市)区按有关规定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实施激励。落实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激励政策,优先奖励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引导金融机构强化产业扶持和科技创新政策导向,增强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供给。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机构开发新型知识产权保险产品。
(三)实施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9.提高产品质量监管水平。加强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应用、餐饮连锁企业总部责任落实,出台集配单位食安监管指导意见,深入实施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体系。2025年,全市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强化药械质量安全监管,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药品化妆品应急管理机制。建立促进医疗器械经营发展机制,实施药品零售连锁发展举措,支持道地药材基地建设和深度开发。强化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立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核实、上报机制。持续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扩大无理由退货承诺线下商家的覆盖面。加强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召回管理,完善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支撑体系,2025年,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0.强化农产品质量要素保障。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提升市县级检验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加快建设以琅岐为中心,辐射闽侯、闽清、永泰、福清、长乐等多地区的蔬菜生成供给基地。加强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管理和生产记录档案管理,推动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源头赋码出证、凭证销售。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1.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8.0万亩,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综合合格率达到98%以上,水产品产地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8.5%以上。
11.促进消费品供给迭代升级。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培育城市夜经济地标性生活集聚区,打造全国知名夜色经济品牌。顺应“宅消费”趋势,加快研发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等智能化产品。推动消费品工业提质扩容,支持纺织鞋服、食品等产业龙头企业实施品牌并购、兼并重组,增加中高端消费品供给。扩大汽车消费,支持出台汽车促销补贴政策。激活家居消费市场,引导企业加快产品创新迭代,有效满足家居消费升级需求。推动消费升级,扩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消费品等优质商品进口,持续推动“福品销全球”活动,提高出口消费品品质和附加值,实现优进优出。
12.提升工业品市场竞争能力。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紧盯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增强产业发展竞争力。坚持以新型工业化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持企业技改、扩大投资,培育一批产值超百亿、超千亿的工业龙头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先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新能源、生物制造、绿色低碳、量子计算机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支持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大力培育制造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依托骨干企业大力开发面向电子信息、高端装备、食品加工、化纤纺织、医药制造等产业智能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加快推动园区主导产业集聚,深化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完善“1+1+N”指导体系,加快福兴、金山、青口等园区改造提升和共享区建设。到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00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4000家。
13.加速新材料科研攻关步伐。建设新型功能材料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发展高性能膜、特种玻璃、功能陶瓷、石墨烯、纺织新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积极发展新型合金、工程材料、高品质特殊钢等先进结构材料。加强重点产业关键原材料的制造技术攻关,提升轴承(主轴)、微电子、电力电子器件、模具、精密铸锻、聚四氟乙烯纤维等关键原材料和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稳定性,延长使用寿命。强化材料质量保障能力,提高绿色冶金新材料、化工新材料、功能性纤维、先进基础材料等质量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依托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加快发展聚乙烯、乙二醇、环氧丙烷等高附加值产品,推动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产业链延伸发展。依托连江可门开发区,打造世界最大的己内酰胺生产基地,积极谋划布局电子级化学品和工程塑料项目,做细电子级化工产业链,带动半导体产业发展。力争到2025年,建成世界一流的千亿级化工新材料专区。
(四)实施工程质量创优行动
14.提升城市环境建设品质。推进全域治水建设,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持续推进“两江四岸”环境综合提升,以强化沿岸建筑管控、清理防治污染源、整治不协调建筑为突破口,系统打造一批精品工程。深入挖掘城市文化内涵,推动“闽江之心”建设提挡升级,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分布实施,进一步串联上下杭、烟台山、苍霞等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高标准打造城市新地标。加快垃圾分类屋(亭)新建改建,助力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15.筑牢工程建设安全底线。健全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质量保证相关制度,实现工程质量责任可追溯。推进水利监管工作,健全覆盖水生态空间、水资源利用、水工程建设、水安全保障的管控机制。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强化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验收管理,严把材料检测关、工程质量验收关、分户验收关。鼓励行业协会对施工专业承包企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
16.加速工程建设质量提档。提升建筑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引导建筑业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并购重组等方式,促进企业做优做强。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进一步提升城镇新区建设、重要功能区建设、房地产项目等领域的装配式建筑比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建设行动,促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路径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路线图。聚焦我市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等领域,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水源涵养与河湖保护,实施重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等,扩大优质水生态产品供给。
(五)实施服务质量升级行动
17.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农业融合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心城区、福州高新区和制造业集中的专业镇集聚,打造服务业产业集群。推动物流、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打造国家物流枢纽城市,提升三大物流集聚区能级,建立功能完善的物流配送中心。加快金融机构集聚,建设海丝核心区金融中心。发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优势,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在高新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等地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园。到2025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的比重逐步提高。
18.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元化发展。以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契机,加快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打造一批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产业园区、创意园区,努力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全力推动闽菜传承创新发展,争创“世界美食之都”,提升闽菜国际影响力。提升龙舟赛、围棋赛等大型赛事办赛品质,举办各级各类电子竞技赛事活动,打造“电竞”文旅之都,大力发展“闽江—乌龙江”区域的帆船、游艇、皮划艇等时尚水上运动项目。以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为核心,引进和培育一批展会项目,加快打造东南会展高地。到2025年,生活性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消费升级取得巨大进展,消费环境明显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品牌大幅提升;以“互联网+”为标志的服务业新动能不断增强,新兴服务业蓬勃发展。
19.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发展。促进各级教育提质培优,优化幼儿园布局和办园结构,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义务教育学位扩容工程,重点解决生源集中区域学位供给矛盾。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普及攻坚,推动普通高中新改扩建,支持高校创办公办附属中学。推进实施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力争提高中职达标学校比例。支持天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福州联合学院办学,推进福耀科技大学(暂名)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均衡布局,推进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达标比例达80%以上。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监测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水平。加快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深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实现规模化发展,打响“有福之州幸福老人”品牌。深化医养融合发展,打造联通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与水平。构建“一枢纽两门户”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城区交通“四环路”等道路建设,完善城乡公交网络。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现“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六)实施质量基础保障行动
20.集成质量服务平台。建设“一站式”质量基础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省会城市质量技术资源集聚优势,整合质量技术资源,实现设施设备共建共享、服务成果互通互认,线上线下数据协同、产业民生服务并进,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质量技术服务。设立园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窗口(工作站),推动落实质量科技特派员制度,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
21.强化标准战略引领。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支持行业主管部门探索构建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体系。聚焦地方特色,按规定申请设立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地方标准,缩短地方标准制定周期,大力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市场主体、社会团体、产业技术联盟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在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纺织化纤等支柱产业,实施技术标准研制与科技创新协同推进,鼓励优质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主动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合作,支持市场主体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等相关国际标准化活动。到2025年,全市新增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150项,团体标准50项。
22.提高计量服务保障。充分发挥计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作用,提升计量服务国家战略、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改善和民生保障能力。推进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构建“全产业链、全量传链、全寿命周期”计量测试服务。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基础能力建设,主动适应量值传递溯源扁平化发展趋势,建立和提升一批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能级水平。开展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提升行动,提升强制检定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136项。
23.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激励、保护链条,激发创新活力。建立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为纽带的新型合作机制。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企计划,组织开展重点产业链“卡脖子”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企业。坚持高标准保护知识产权,健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加强重点领域保护,建立对高价值专利、重点商标、老字号、重点作品版权的预警监测制度,加强侵权风险防范和维权指导,严厉查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到2025年,全市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
24.做优检验检测认证。推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厉打击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一体化”解决方案。大力推广绿色认证产品,扩大绿色标识应用范围,落实绿色产品认证结果采信。鼓励认证机构开展服务认证和第三方认证,探索城市社区服务认证体系研究,加大生活性服务业认证推广力度。开展重点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规范认证市场秩序。
(七)实施质量环境优化行动
25.进一步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坚持“市场主体满意”和“营商评价提升”双导向,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积极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破除市场准入中的各种隐性壁垒。加快推动区域政务数据共享,进一步完善福州市营商服务平台。到2025年,全市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总体表现进入标杆,力争10个以上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市场主体注册数量达到110万户,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100%。
26.进一步激活创新创业环境。推动科技型、高新技术和高成长性企业集聚发展,新增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攻关等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联结高校科研院所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对成功揭榜的项目给予补助经费。按规定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全面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设立产业引导基金,促进创新创业要素集聚,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突破重点产业技术和短板装备,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到2025年末,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超过320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超过24家,制造业创新能力加快提升。
27.进一步维护市场竞争环境。加快构建“防范在前、长效常态、点面结合、多位一体”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管,筑牢质量安全防线。强化质量监管风险预警能力体系建设,加强对产品、工程、服务领域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推动数字和质量管理全面融合,完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电梯物联网应用工程,支持探索推广“保险+服务”、“全包式维保”、“物联网+维保”等新模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信息归集公示为基础,推进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农产品、重点消费品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市场、广告和价格监管机制。推进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治理。
(八)实施质量文化倡响行动
28.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积极开展质量强企活动,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现质量管理升级。支持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的全流程质量管理。增强企业全员质量意识,组织开展各级质量奖获奖企业经验分享、首席质量官服务企业行等。鼓励企业加大全员质量投入和创新研发力度,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产品。
29.践行质量为民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完善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开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逐步完善质量监测和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市民质量满意度。开展新经济新业态新平台以及关系民生、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稳步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支持完善产品损害赔偿、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和社会帮扶并行发展的多元救济机制,提升群众质量获得感和幸福感。
30.壮大质量人才队伍。用好“榕博汇”、“闽都英才”等平台,大力引进更多一流质量人才。推动优秀质量人才纳入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给予人才住房保障、教育优惠和人才优化服务支持。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加强质量人才培养,鼓励高校设立相关质量专业学科;鼓励企业、行业组织和各类培训机构开展质量知识和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大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整合市属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化职业培训机构等优质培训资源,探索建立“政工校企共育”技能人才培训模式。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院校等组织作用,开展卓越质量、质量开放日观摩、质量云课堂等活动。完善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企业全员质量教育,力争到2025年,累计公益培训企业首席质量官约2100—2400名。
31.鼓浓质量文化氛围。坚持延续质量强市根基和质量文化基因,建设先进的城市质量文化,将“质赢天下福泽九州”理念转化为全社会的文化认同和价值导向。充分利用“质量月”、“3·15”、“中国品牌日”、“国际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认可日”等重要节点,推进质量文化传播。组织开展质量服务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编制质量安全知识读本,全面开展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提升全民质量意识。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设质量强市建设专题专栏,举办党政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加强质量知识培训。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讲好福州质量故事,引导企业秉承质量为先、诚信至上的发展理念,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质量强市工作统筹,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位、落地见效。
(二)完善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要将质量强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推进本地区质量强县(市)区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目标,结合工作实际,从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人才等方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相互协同配合,强化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三)强化考核评估
加强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在本规划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对工作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改正,保障本规划的科学有序实施。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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