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指导,将开展主题教育与实施“三争三领”行动有机结合,促发展优服务、强监管保安全、塑变革夯基础,打造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监管显示度和辨识度的突破性成果。我市入选国家首批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和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公示名单。市局获2022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是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唯一获评单位。全市系统3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项目入选全国市场监管领域典型案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组中心组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了《福建省消防条例》《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成立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八五”普法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领导小组,健全法治建设组织。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2023年无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在做出重大行政处罚等决定时,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意见。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主要负责人年终开展述法。部署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在局机关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活动、舆情培训、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培训、认证与检验检测培训、执法办案业务培训等,共计培训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学院及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确保每名执法人员的学法时限。
(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在市场主体登记领域,全国率先制定《企业注销登记服务准则》、全省率先制定《企业开办服务准则》两项具有福州特色的地方标准,并于2023年9月29日正式实施,为行政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服务准则和依据。推动市政府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的若干意见》(榕政规〔2023〕10号),配套制定《福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榕市监规〔2023〕12号),进一步推进负面清单落地。推出“零材料 打包办”跨部门审批事项改革,涉及近20种类型证照,删减109项申请材料,已为海王星辰健康药房、美库生物有限公司等60余家企业办理了此业务。自6月1日起,审批窗口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承诺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助推企业开办再提速。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一网申请、一表填报、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办好”。今年来,共新增4项涉及企业开办、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行业的福州特色“一件事”事项。市场监管局作为商事登记部门,参与了20项各行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与莆田、宁德、南平四地市的市场监管部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行政审批部门共同订立《福州都市圈政务合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建立更加紧密务实的政务合作奠定了制度基础。福州市局荣获2022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已连续三年入选全省营商环境监测评估标杆。2023年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达110.88万户,同比增长9.6%。
(三)信用监管不断完善
通过“信用+双随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发挥全市双随机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全市23个市直部门,针对生态环境、人力资源、高危运动、金融组织、交通运输等监管领域,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56项,牵头相关市直部门修订了《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推动企业虚假注册预警系统预警结果和省局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抽查中的常态化运用,提升抽查靶向性。在2023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的双随机抽查中,根据风险预警和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拟抽查企业10427户,占下半年抽查总数的89%。推行企业申请信用修复“网上提交材料 远程初审受理”,2023年全市共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029户次,移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13户次,移出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86564户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8户,信用修复行政处罚公示信息43条次。
(四)聚力创新驱动发展
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第二批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验收,4项经验做法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9万件,连续十三年领跑全省。1项专利获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全市累计专利权质押融资额度位居全省首位,占全省总额近三分之一;专利投保企业数、保险保障金额均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位居全省首位。为福建天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首次入选的37家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放省、市两级奖补资金740万元。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申报,为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开展专利转化兑现专项资金近1050万元,惠及企事业单位逾130家次。全市累计拥有商标36.82万件,地理标志商标36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1件。发挥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开展知识产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抢注专项行动,今年以来,立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164件(含电商案件50件)。与国内头部电商平台签订《知识产权保护暨信用共治备忘录》,探索建立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防范并协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全市系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班,查处侵犯“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系全省唯一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五)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
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办作用,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市共梳理排查相关政策性措施658件,正按相关流程废止相关文件35件、修订13件,继续有效610件,从源头上防止行政性垄断,有力有效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制定《福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试点工作方案》,出台《福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着力构建渠道畅通、规则完备、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截至目前,平台共流转处理涉嫌违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举报4件。组织“商业秘密保护”等公平竞争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标杆企业培育申报工作,向省局推荐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报标杆企业。举办2023年“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培训宣传会活动,23家软件园优秀科技企业代表参加培训活动。开展竞争合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协会、进平台”活动,走访企业70家,召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座谈会、行政指导会11场次。
(六)重点领域监管持续加强
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工作,8324名包保干部完成7.6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督导工作,工作成效做法获总局推广。深入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打击侵权假冒、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治理等工作,其中有8个案件被省局公布为典型案例,4篇信息被总局铁拳行动简报刊登。出台全国首份涵盖市场监管领域重大和非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做好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段稳价工作,开展教育、化肥、粮食购销领域价格专项检查。智慧监管迭代提升,迭代完善“通用+专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机制,将小程序“网络餐饮e治理”随手拍举报升级为“市场监管e治理”;在全省率先启用“福州餐饮连锁企业报备系统”;建设完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系统;完善升级福州市气瓶充装AI智能监控系统。完成“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世界航海装备大会”“全国女篮联赛”等52场重大活动食品、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处侵犯“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2年度地理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行政保护典型案例。2023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434件,罚没款2515.92万元,其中食品案件2909件,特种设备案件78件,产品质量案件252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2件,知识产权案件257件,价格案件349件,移送司法机关涉刑事案件11件。
(七)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夯实
1、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立法立规工作。为将我局在包容审慎监管方面的探索成果以法规规章的形式进行总结推广,2023年推动《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出台,办法已于3月3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4日以市政府令第84号公布,自6月15日起施行。促成《福州市专利保护与促进若干规定》修订列入2023年地方立法调研计划安排。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两场专题研讨会议,开展实地走访和网络调研,8月底向市人大汇报调研结果,9月中旬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送草案。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福州市进一步加强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若干措施》《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福州市专利奖评审办法》等,规范食用植物油生产行业监管、标准化建设和专利奖励落地。
2、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把关,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制度和“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予以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并按规定报送市司法局备案。今年我局已向市司法局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14份。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023年5月20日之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务会议审议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42件,废止5件。
(八)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并指导各区县局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工作。10月12日组织全市113名干部参加2023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四类案件为重点进行检查评议,整治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平不文明等突出问题。
出台《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裁量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进一步明确不予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流程和适用规则,并梳理出不予行政处罚的178项情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继续修订完善市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10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报送市司法局审核。大力组织落实省局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和我局轻微免罚清单,助力经济复苏。2023年以来,全市适用清单共不予行政处罚50件,减轻处罚90件,从轻处罚17件,减免处罚金额达702.03万余元。
(九)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狠抓“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涉及15个业务处室、33部法规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节点等。利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载体,强化自有阵地影响力。“福州市场监管”官方抖音号共发布短视频61条,粉丝超过41.3万,新增点击量近3276.1万次,新增点赞超16.47万个。联合主流媒体创新“执法点检”新模式,创建的话题累计播放量超4亿次。开展“提振消费信心 建设有福之州”3·15系列宣传活动41场;以“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188场。组织“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为主题的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福州)活动,知识产权数字人“茉莉仙子”首次亮相,两场直播累计吸引了274.56万人次观看。参与“我执法我普法”电视直播节目,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活动,与福建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共建普法基地。编印10万本《福州市小学生质量安全知识读本》,发放至全市各级小学,提升全民的质量素养。举办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企业的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培训班,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举办推进茉莉花茶产业标准化建设培训班,提升市场主体自觉守法意识。在福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2年度履职报告评议会上,评议团对我局深入实施福州传统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有效推动法治文化与闽都文化融合发展这一工作亮点给予好评。
(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2023年,全市共查处理消费者诉求374242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63.18万元,12315效能评估评价居全省前列。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成效初显,我市327家ODR企业共办结投诉8300件,和解成功率71.68%。联合市消委会制定并发布了《福州市消费环节先行赔付工作指引》,推动晋安区喜盈门建材家居广场等2家试点单位建立先行赔付资金池。作为福州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纠纷特邀调解组织,积极接收法院委托调解案件,形成行政、司法保护合力,已累计成功处理43个知识产权纠纷特邀调解案件,上线运行“专利纠纷在线调解平台”,累计开展知识产权纠纷线上“云调解”8件。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维护企业在海外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目前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福州·高新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福州·鼓楼)已正式揭牌运营。
(十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2023年行政应诉案件审结17件(其中撤诉8件,驳回9件),无败诉案件,2件未审结。办理行政被复议案件4件,复议结果为维持2件、驳回2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发布政策解读10条。办理人大建议30件,办理政协提案21件,均按时答复。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德金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专利“一法一例”取得的成效。
切实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可管可控。主动和主流媒体保持良好沟通联系,在第一时间将发现的舆情推送给处置单位,直面舆情、积极作为,用正面引导、正面处置、正面报道的方式引导舆情,较好的处置了“晋安五一民宿涨价”、“闽侯芹菜”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
1、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不够全面深入,特别是在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上还存在不足。
2、执法人员的老化、短缺问题日益严重,人员的素质与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执法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的法治建设规划和相关工作部署,继续不断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八五”普法,着力推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一)在改革攻坚上下功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福州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构建精准扶持政策体系。认真落实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新一轮清理工作,切实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维护公平竞争营商环境。计划出台有效应对恶意索赔恶意举报行为指导意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在创新引领上下功夫,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深化福州高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集聚区建设,加大布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和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站,完善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市场主体办理知识产权事务提供更便利条件。构建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市县知识产权执法能力,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制定知识产权营商环境评价预估清单,力争再入选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全国标杆。
(三)在回应关切上下功夫,切实守护民生民安。聚焦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点题整治等工作,探索健全监管执法衔接机制,增强执法权威性。深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坚决完成年度包保目标任务。深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面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积极探索“信息化+药品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智慧监管手段,努力打造“数字药监”。严格落实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两个规定”要求,探索建立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提高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有效性,加快推动电梯物联网应用度,提高电梯物联网覆盖率。进一步完善气瓶AI充装智管系统,并将智慧监管向工业气瓶延伸。加快建设“福州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平台”,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各领域专业模型建设,促进业务融合、监管联动。
(四)在强化执法监督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执法水平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继续修订完善市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出后续批次新修订裁量基准。大力组织落实省局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和我局不予行政处罚裁量清单,统一执法尺度,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听证,提升行政应诉和被复议答复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切实增强执法监督效能。
(五)在丰富普法形式和内容上下功夫,努力增强普法实效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职能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运用新媒体推进网络普法。通过典型案例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公示、社会热点案件法治解读、微普法等形式,推动行政执法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继续积极参与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与福州广播电视台主办的《我执法我普法》广播直播互动节目。积极组织本系统人员参加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法治氛围。继续加强福建医科大学普法基地建设,依托基地举办法制宣传展览、法制讲座等活动,建立校园普法长效机制,增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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