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承担 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 法规、政策,参与起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 依法查处辖区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 销和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侵 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告违法、合同违法、无照经营、违反市场主 体准入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网络交易、产品质量、标准化、 地理标志、专利中介服务机构、计量、认证、特种设备、食品、特 殊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三) 承担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四) 参与组织协调本辖区重大和跨区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 作、突发性案件的应急处置。
(五) 受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六) 参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综合执法法制监督 工作。
(七) 参与指导、监督县(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提供有关知识产 权的法律法规、纠纷处理、诉讼咨询等相关维权服务,承担对知识 产权侵权、违法案件的举报或投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信 息公共服务平台及企业专利数据库开发与建设,编写专利信息统计 与分析报告,提供专利信息方面的服务等工作。
福州市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专线的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承接受理、分办“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承担“96196电梯应急救援专线”全市电梯困人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职责;提供指挥处置突发性、紧急性事件调度平台;组织指导全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主要职责:为保证产品质量提供检验保障。授权范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范围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与鉴定、授权范围产品质量生产许可检验、相关委托检验等服务。
福州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 (福州市食品药品审评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市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食品药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事项审评、医疗器械生产、零售药店规范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划分为公益一类。
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主要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食品生产许可认证技术审查及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承担转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以及辖区内药物滥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等工作。
福州市市场监管监测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一)主要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特种设备、网络商品及交易等市场监管风险评估、预警研判等监测服务工作。(二)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职责。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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