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范围等事项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2〕188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范围的补充通知》(闽市监知运〔2023〕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及2024年福州市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福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规〔2022〕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3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0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51号)、《市委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关于印发<福州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聚集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榕高新区工委〔2024〕13号)等文件要求,经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高校专利转化运用奖补项目、2023年度国家示范优势企业以及产业专利导航项目进行奖补,以上项目奖补资金从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资金中列支,其中:2023年度福州市产业专利导航项目部分奖补资金从2024年度知识产权发展性项目市级经费中列支。现将拟从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列支的2023年度高校专利转化运用奖补项目(详见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示范优势企业奖补发放名单(详见附件2)以及2023年度福州市产业专利导航项目资助名单(详见附件3)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通过电话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电话:22032768
附件:
1.2023年度高校专利转化运用奖补项目
2.2023年度国家示范优势企业奖补发放名单
3.2023年度福州市产业专利导航项目资助名单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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