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推荐审核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榕市监规〔2024〕7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福州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经过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部门推荐、材料审查、走访核实等程序,拟认定福州市仓山区凤港鱼丸店等149家个体工商户(名单见附件)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8栋8层816室(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处),联系电话:0591-22032061。
附件:福州市2024年度拟认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单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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