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奥斯丽贸易有限公司等754家企业(详细名单见附件):
经我局调查确认,你单位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采用公告的方式告知,公告期三十日。你单位可以在公告期内或公告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叶女士 江先生 联系电话:22032927
附件:754家企业名单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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