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伟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存在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我局拟吊销你公司的营业执照。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将你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1: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榕市监支罚告字[2025]1-8号)
附件2: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市监[2025]第1-001号)
联系人:谢颖鸿、江伟 联系电话:0591-22032128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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