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时间:2025-08-19 10:00

  兹因陈景川投诉举报国春堂医药专营店一事,我局向陈景川邮寄送达《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榕市场监管〔2025〕第399号)。因信件被退回,现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陈景川:

  我局于2025年7月30日收到你关于国春堂医药专营店的投诉举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已于2025年7月30日将你反映的问题分送至经营者所在地(经营行为发生地)的仓山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联系电话:0591-83011365)。

  特此告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来源: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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