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传统工艺市场“假证书、假机构、假产品、假网站”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6-04-29 14:51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关于印发〈传统工艺市场“打假清源”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6〕34号)及省局有关实施方案要求,严厉打击我市珠宝、玉石、贵金属饰品等传统工艺市场“假证书、假机构、假产品、假网站”等突出问题,切实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生产经营者及社会中介伪造、变造、冒用、买卖检测报告,或授意、勾结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以及生产经营者使用、展示虚假检测报告或货证不符的行为。

  2.检验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认定范围从事检验检测活动,违反公正性要求向社会推荐产品或者以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经营活动,以及出具虚假、严重失实的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3.珠宝首饰等传统工艺品生产、销售环节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假冒注册商标,以及虚标品名、产地,虚假营销等违法行为。

  4.网络交易平台及相关经营者(含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主播等)从事网络虚假营销、测评等活动,设立虚假网站、链接、账号提供假冒检验检测机构或证书、报告等信息,未经核验资质违规使用“检验检测”“CMA”“CNAS”及“包过”“免送样”“直过出证”等关键词进行网络搜索推广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渠道

  可拨打12315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三、注意事项

  1.欢迎社会各界如实举报。对提供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民个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2.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实名举报的,提供举报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3.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四、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底。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来源:认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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