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6大类食品,包括糕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调味品、乳制品、饼干、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共抽检182批次,其中合格181批次,不合格1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吡唑醚菌酯
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用于防治谷物的小麦壳针孢、柄锈菌、小麦德斯霉菌、肝圆核腔菌、黑麦喙孢菌和麦颖枯病等主要的植物病害。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
二、除虫脲
除虫脲属苯甲酰脲类杀虫剂,非内吸性昆虫生长调节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在昆虫蜕皮或者卵的孵化时起效。少量的残留一般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除虫脲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除虫脲在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