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福州市2025年度饮用冷水水表型式批准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
时间:2025-07-21 11: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制定2025年度冷水水表型式批准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现依法予以向社会公布。

  附件:《福州市2025年度饮用冷水水表型式批准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

  福州市2025年度饮用冷水水表型式批准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一、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福州市内获得公称口径 DN50 及以下饮用冷水水表型式批准证书的证后监督检查。

  二、 抽样方法及样品数量

  (一) 抽样方法

  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企业成品库中的待销产品或者生产线末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

  (二) 抽样数量

  抽取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饮用冷水水表,抽样基数应满足表1要求。

  表1 抽样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抽样数量

检验样品数量

备用样品数量

1

饮用冷水水表

6台

3台

3台

  (三) 注意事项

  1. 上述样品数量为本细则全项目所需样本量。抽样样品应当场封存,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受检单位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公章、抽样日期及抽样单编号等。备样应分别封样,并加以标注,由企业自行保管。

  2. 所抽样品应为自抽样之日算起近一年内生产的冷水水表产品。 当样品标识上的生产日期与检验合格证上日期不一致时,以合格证上的生产日期为准。

  3. 所抽样品为IC卡冷水水表等预付费类水表时,被抽查企业应提供满足检测要求的功能卡(充值卡、清零卡和查询管理卡等),并说明样品是否有用水量的警示性提前关阀或可透支性的延期关阀功能,如有则需在使用说明书中注明包括具体数值。如样品的供电电源是外置式电池,应安装好新电池。预付费类水表的功能卡可与样品一同封存。如果抽样时制作的功能卡不能完全满足检验要求,被抽查企业应配合补充制作功能卡并及时寄送给检验机构。

  4.如果被抽查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为过期失效标准则抽样人员不应抽样。抽样人员需现场核对该计量器具是否具有型式批准证书、所标识的信息与批准的型式是否一致,记录相关的情况。

  5.样品标识某些内容的缺失会使检验工作无法进行,为避免抽到无效样品,抽样人员在核实待抽查水表产品时应注意其标识是否缺少Q3值或Q3/Q1值等,如缺失则抽样人员不应抽样,记录相关的情况。

  6.送检样品随机资料需包含:被抽查水表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型式评价报告(复印件)。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震防压。

  三、 检验项目

  1. 检验依据

  JJF 1777-2019 饮用冷水水表型式评价大纲

  2.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检验方法

备注

1

计量单位

JJF 1777-2019 第5.1条

目测检查是否与型式评价报告一致

 

2

外部结构

JJF 1777-2019 第5.2条

目测检查是否与型式评价报告一致

 

3

标志

JJF 1777-2019 第5.3条

目测检查是否与型式评价报告一致

 

4

封印和防护

JJF 1777-2019 第5.4条

目测检查是否与型式评价报告一致

 

5

水表的流量特性

JJF 1777-2019 第6.1条

目测检查是否与型式评价报告一致

 

6

准确度等级和最大允许误差

JJF 1777-2019 第6.2条

JJF 1777-2019 第10.3条

 

7

示值误差曲线

JJF 1777-2019 第6.3条

JJF 1777-2019 第10.3条

 

8

重复性

JJF 1777-2019 第6.4条

JJF 1777-2019 第10.3条

 

9

静压力

JJF 1777-2019 第7.5条

JJF 1777-2019 第10.14条

 

  四、判定规则

  经检验,所抽取样品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该样品所检项目符合JJF 1777-2019 饮用冷水水表型式评价大纲的要求。

  所抽取样品检验项目中如果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该样品所检项目不符合JJF 1777-2019 饮用冷水水表型式评价大纲的要求。

  五、异议处理

  1.受样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原件),并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材料。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视情况组织复检或进行调查核实。逾期提出或者未按要求提出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

  2.若需对不合格项目复检时,在备用样上复检。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来源:计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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