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时间:2026-02-06 09: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糕点、餐饮食品,共抽检124批次,其中合格120批次,不合格4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中大肠菌群超标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可能引起消费者肠胃不适,伴有腹痛恶心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50平方厘米。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

来源:抽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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