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市民卫生意识和参与创卫工作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创卫迎检范围,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任务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现场检查评价要求,做好创卫复审工作的宣传发动、舆论监督、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教育,在本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创卫相关内容,利用楼宇梯视播放创卫公益广告,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责任分工
(一)在本局门户网站开设相关工作专题、专栏,宣传上级推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策和部署;充分利用本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迎检工作最新动态或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市局应宣处、稽查处,六城区局)
(二)利用楼宇梯视播放创卫宣传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局广告处、稽查处,六城区局)
三、宣传时间
2021年3月至12月底。其中:3月-5月,省爱卫会复审评估;6月-12月,全国爱卫会暗访复审。
四、宣传标语(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牌时,必须配图)
1.国家卫生城市 福州欢迎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地铁等城市出入口必需)
2.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共建共享健康福州
3.健康与卫生同在 文明与卫生同行
4.携手巩固卫生城市 齐心同育文明之花
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6.爱国卫生 人人参与 全民受益
7.一点一滴彰显卫生城市 一举一动展现榕城风貌
8.巩固国家卫生城 争做文明福州人
9.巩固创卫成果 打造健康福州
10.创卫工作人人参与 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11.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打造生态宜居福州
12.卫生城市同努力 文明福州更精彩
13.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共享健康美好福州
14.爱国卫生人人参与 美好环境你我创造
15.卫生城市展风采 有你参与更精彩
16.创卫事关你我他 美丽榕城靠大家
17.卫生城市人人动手 城市卫生人人受益
18.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建设幸福美好家园
19.清洁家园 除害防病 促进健康
20.创造良好城市环境 巩固卫生城市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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