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温暖榕城——福州市文明城市提升方案》(榕文明委〔2021〕2号),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文明城市提升工作。现将4月份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开展“争当文明市民”活动方面
1.开展清明节主题党日活动。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4月1日上午,我局组织各支部党员代表与团支部团员代表赴福州市党史教育基地——福州三山人文纪念园开展“追寻先烈足迹,传承红色基因”党史学习教育暨“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通过革命传统教育,全体人员对中国现代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有一个更深入、更深刻的了解,更真切感受到新中国成立历程的艰难曲折和福州先贤在重要历史关头的责任担当,激励大家以革命先烈为榜样,焕发斗志,发扬优良的革命传统,立足群众、服务群众,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2.扎实开展近邻党建服务工作。为深入探索党建引领治理“近邻”模式,构建以居民与居民之间近邻互助、居民与组织之间近邻守护、组织与组织之间近邻共建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市局机关党委深入推进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进小区“双报到”,营造“邻里一家亲”的良好氛围。4月1日,市局机关党委与福马社区党委签订共建协议并认领党建项目,解决机关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的问题。结合工委《关于建立市直机关近邻党建“双报到双融入”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两支队伍”带头示范作用,下发通知,要求各支部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实际行动,展示党建引领,共建文明和谐美丽的社区。
3.举办“多元融创”党建联盟党史共学暨市场监管开放日活动。为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4月16日,我局召集“多元融创”党建联盟单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党建联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交流研讨会。通过党史共学,加强党建联盟成员单位之间学习交流,推动党建联盟理论联学落到实处。举办“市场监管开放日”活动,带领党建联盟成员单位代表参观电子数据实验室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并通过视频演示、交流互动等方式,向大家展示了近年来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的工作成果。
4.成立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导航队。4月19日,福州市首支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导航队在福建工程学院成立,这标志着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志愿服务挂点模式在福州拉开序幕。在启动仪式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宗胜为福建工程学院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导航队授旗,并与福建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詹松青以及双方参加活动的其他领导一起,为导航员代表们颁发证书。该志愿服务导航队由8名教师领队和55名学生导航员组成,将采用挂点服务的方式,协助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全链条服务,在日常服务、入企入园服务、展会服务等板块提供包括知识产权申请、维权援助、项目申报等方面的具体咨询服务。
5.举办“世界读书日暨党史书目读书”分享会。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读书、学习的重要论述,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按照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2021年“4.23世界读书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百名党员讲党史故事”活动,4月23日上午,我局举办“世界读书日暨党史书目读书”分享会,引导党员干部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提升政治功底和思想觉悟,激励党员干部们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6.开展窗口单位“文明服务之星”推选和宣传展示活动。为深化行业创建工作,提升窗口单位的文明服务水平,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和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举行营造浓厚氛围,我局开展窗口单位“文明服务之星”推选和宣传展示活动。
7.加大公益广告的宣传推广力度。近期,为营造良好的公益广告宣传氛围,我局立足职责分工,及时将市委文明办发布的文明健康生活等最新公益广告通稿,上传至本系统公益广告QQ群,指导楼宇梯视经营单位及时下载并更新公益广告,统筹合理安排好公益广告发布时段和时长,落实文明健康生活等主题公益广告播放任务,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开展公益广告检查工作,检查是否及时、规范刊播文明健康生活等主题公益广告内容,是否存在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据统计,全市城区1900余面楼宇梯视循环播放公益广告。
闽侯县市场监管局4月份持续开展“争当文明市民”活动,一是为树立道德榜样,学习传承道德模范精神。让每一个人在一个个感人的道德模范故事中,学习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把良好的道德情操体现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二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故事汇,倾听模范们那些既熟悉又陌生的故事,感动模范们那可歌可泣的事迹。三是组织志愿者参加现场活动,将横幅挂在宣传帐篷上,设置咨询台,将宣传展板、宣传册等摆放到位。围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主题,开展抵制餐饮浪费行为、实施分餐公筷、拒绝食用野生动物等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
二、深化文明餐桌活动方面
1.结合日常监管,推动“文明餐桌”落实。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4月份,市局餐饮处在对鼓楼区、晋安区部分连锁餐饮品牌进行督查的同时,积极推动连锁餐饮品牌加盟店“文明餐桌”的落实工作,要求餐饮经营者通过宣传海报、标语、桌牌、言语提示劝导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文明用餐、健康用餐、合理消费。二是推动重点区域工作落实。我局将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融入到《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省教育厅 省卫健委 省公安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及《福州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工作中,联合教育部门,以学校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管机构为重点,辐射校园周边餐饮店开展“光盘行动·公筷公勺·拒食野味”宣传活动。督促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主动引导就餐学生按需点餐,引导学生从小养成文明用餐,拒绝浪费的良好习惯。
2.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双城同创”专项督查。4月份,我局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有机结合,开展“双城同创”专项督查行动,对台江区和平市场及周边中小餐饮店、学军路市场及周边中小餐饮店、群众路小学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晋安区长乐路沿街中小餐饮店等街区进行专项督查,在检查食品安全的同时,督导“文明餐桌”宣传、禁烟宣传落实到位,不留死角。4月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继续积极加强部门协作,开展“文明餐桌”专项督查工作,推动文明餐桌齐抓共管。同时,积极向广大市民宣传倡导“文明餐桌、公勺公筷”“拒绝野味”“光盘行动”的文明用餐观念和方式。
三、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工作方面
1.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以学校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销售食品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标识不规范以及“三无”、过期、“五毛”食品等问题,针对发现问题的及时予以下架、依法查处。对于散装食品销售,要求食品经营户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售卖。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来源可溯,并保存相关凭证。4月份,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59人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1448家次,现场责令整改13家。闽清县市场监管局与县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春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目前此专项检查持续开展中。仓山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宣传“三无”、过期、“五毛食品”的危害性,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消费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鼓励学生家长及广大群众对“三无食品”及制售者进行投诉举报,共同打造安全健康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2.开展校园周边玩具文具整治。一是加强执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校园周边商品质量专项整治纳入常态化工作。对校园周边经营学生用品、文具等各类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手铐”“香烟”等误导性产品及“起泡胶”等三无产品,出动执法人员829人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主体782家,责令下架和自行销毁玩具手铐、激光笔、起泡胶、盲盒卡片、水晶泥等问题玩具16批次,责令改正15户次,当场处罚1家,立案查处2家。二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联合市教育局发文《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玩具文具监管的通知》,建立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全面筑牢校园周边未成年人安全防线。并开展联合督导,赴鼓楼、晋安部分中小学校进行现场督导,指出问题、抓好整改。4月21日,仓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帮帮团记者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过程全程直播的方式,既加强校园周边产品质量监管,也向消费者宣传产品质量及消费维权知识。
3.开展校园周边经营单位登记事项监管工作。4月份,全系统共检查校园周边经营主体1079户次,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0起;引导亮照经营22户;督促引导47户经营主体取得相应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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