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份“温暖榕城--福州市文明城市提升”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时间:2021-08-04 11:10

  根据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温暖榕城——福州市文明城市提升方案》(榕文明委〔2021〕2号),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文明城市提升工作。现将7月份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开展“争当文明市民”活动方面

  1.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无偿献血活动。市局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这项光荣而神圣的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关爱社会、关爱他人,为党旗增光添彩。7月8日上午,市局30余名党团员干部、职工在东部办公区1号楼正门前广场参加“我为党旗添光彩”无偿献血活动。

  2.组织开展2021年“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根据《福州市妇联关于开展2021年“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截至7月6日,共捐赠爱心善款9110元。

  3.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党史知识竞赛。为积极响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参加近期省委宣传部联合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广播电视局、省广播影视集团、中国移动福建分公司共同主办“百年党史铸辉煌——全媒体党史知识竞赛”系列活动的号召,同时为全面掀起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热潮,市局以此次报名参加党史知识竞赛为契机,在全局开展了一次“在参赛中展现风采、在竞技中加深学习”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广大干部职工纷纷踊跃报名参赛,营造了人人学党史、人人讲党史的浓厚学习氛围。

  4.举办“增强诚信意识和道德自律,做诚信价值观的主动示范者”主题道德讲堂。为共同营造崇德尚善的机关氛围和诚信友善的社会风气,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市局于7月23日举办了一场“增强诚信意识和道德自律,做诚信价值观的主动示范者”道德讲堂。通过现场观看质检所干部职工的诵经典《弟子规 信》的精彩表演、听讲师为我们带来《做新时代诚实守信的好公民》的深入显出的讲座、分享一段感人肺腑的诚信故事、聆听一段悦耳动听的经典歌曲、庄严地签订一份《福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公职人员诚信承诺书》,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受到洗礼,诚信意识和道德自律得到增强。

  二、深化文明餐桌活动方面

  1.通过“三创”工作加强文明餐桌宣传。将“文明餐桌”宣传工作融入创文明城市、创卫生城市、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三项工作中。定期对酒店、餐厅等开展文明餐桌督查。通过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签订文明用餐承诺书》、在餐饮单位醒目摆放宣传海报、桌贴、桌牌,更换老旧破损文明餐桌海报、桌贴、发放《餐饮服务经营者安全生产和文明经营提示书》《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倡议书》等多种形式督促餐饮单位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养成文明用餐,拒绝浪费的良好习惯,推动“文明餐桌”的落实。

  2.以专项检查为抓手督促“文明餐桌”落实。一是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结合2021年福州市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加强对全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农村集体聚餐、主要商业街、交通枢纽等地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推动经营者开展“文明餐桌”工作。二是我局结合近期开展的点题整治专项督查工作、全市连锁餐饮服务单位检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问题排查整治集中行动,重点查看食品安全和文明餐桌宣传氛围,以及公勺公筷使用情况。此外,在全市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座谈会上督促提醒餐饮单位负责人要严格保证食材新鲜安全,积极落实“文明餐桌”工作。

  3.通过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树立“文明餐桌”新风尚。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联合媒体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41次,出动执法人员4315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807家,其中网红餐厅276家。媒体宣传报道次数达43次,网络直播点击量大139万次。在活动过程中,我们局引导经营者多渠道、多载体地开展好文明用餐活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消费理念,引领风尚,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工作方面

  1.全面夯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防线。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省、市纪委关于“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抓住暑期校外培训高峰期,强化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问题整治,加强开学期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要求校外托管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发现不符合规范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努力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降至最低。7月份,我局开展校外培训“点题整治”专项督导工作,加强提供就餐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闽侯局结合2021年福州市中高考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大对中小学校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管机构和学校周边的中小餐馆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6月25日至7月23日,对闽侯县第二实验小学、甘蔗瀛洲小学、闽侯二中等中小学校周边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及更新、环境卫生等有关情况,同时督促学校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排查风险隐患。

  2.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以学校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销售食品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标识不规范以及“三无”、过期食品等问题,针对发现问题的及时予以下架、依法查处。对于散装食品销售,要求食品经营户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售卖。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来源可溯,并保存相关凭证。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56人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共1262家次,现场现责令整改7家,结果均符合要求。

  仓山局认真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销售食品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标识不规范以及“三无”、过期、“五毛”食品等问题,针对发现问题的及时予以下架、依法查处。对于散装食品销售,要求食品经营户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售卖。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来源可溯,并保存相关凭证。

  3.加强校园周边产品质量监管。闽侯局6月25日至7月23日,共检查校园周边相关经营主体85家,重点检查是否亮证亮照经营、是否销售“三无”食品、“三无”玩具等,立案销售不合格学具案件2起、不合格玩具案件2起。

  4.开展校园周边经营单位登记事项监管。7月份,全系统共检查校园周边经营主体625户次,立案2起;引导亮照经营2户;督促引导2户经营主体取得相应证照;抄告无证经营主体16户。

  四、开展双创督查工作

  市局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督查组于7月12日,对鼓楼区山野农产品交易中心、梁厝路、洪甘路及其周边开展督查;于7月23日,对台江区第五中心小学、第二中心小学、第三中心小学周边开展督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鼓楼区局、台江区局,要求责任单位组织力量立整立改,防止已经治理好的管理顽疾出现反弹,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反馈市局相关处室。

来源: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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