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7月份进展情况
时间:2022-07-26 10:54

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7月份进展情况

 

根据市文明委印发的《“六提升·创典范”重点工作行动方案》(榕文明委〔2022〕4号),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实际,现将我局7月份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餐饮窗口

7月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24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共1875户次。

1.加强文明服务宣传。通过进店宣讲、张贴文明用餐宣传标语、发放“文明餐桌”温馨提示等形式,将文明餐桌要求纳入全市中小餐馆人员宣传重要内容,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提升餐饮从业者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水平。

2.落实文明餐桌服务标准。将文明餐桌服务标准纳入日常监管、检查工作,督促中小餐馆落实好引导用餐不浪费、使用公筷公勺的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餐饮经营行为。

3.加强文明用餐宣传教育。加强第五届数字峰会酒店酒店文明用餐宣传,在数字峰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各街道点的执法人员认真指导文明桌贴摆放,服务人员提醒提示等宣传工作,通过大会这个窗口,大力提倡文明用餐,加快培育文明用餐的良好风气。

4.加强餐饮场所督查。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对标对表督查落实中小餐馆的整体环境、行业规范设置、从业人员资格、投诉机制、消毒设备情况等工作标准,7月份督查鼓楼区和马尾区,共22家中小餐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要求经营者整改,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切实提升我市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食品安全)

7月份,我局按照《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食品安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在六城区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食品安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农贸市场场内经营者、商场超市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销售经营者自律意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加强监督检查。7月份,市局及六城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3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09个次,市场内销售者533户次,检查商场超市145家次;责令整改22家次,立案4起。

2.开展示范创建。7月份,检查参加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超市13家次,督促超市经营者对照自我承诺内容,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进行整改提升。

三、开展双创督查工作

市局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督查组于7月20日上午,对福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周边进行暗访督查;22日上午,对马尾魁岐农贸市场及魁岐路进行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鼓楼、马尾局,要求责任单位组织力量立整立改,防止已经治理好的管理顽疾出现反弹,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反馈市局相关处室。

来源: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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