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9月份进展情况
时间:2022-09-27 11:06

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9月份进展情况

根据市文明委印发的《“六提升·创典范”重点工作行动方案》(榕文明委〔2022〕4号),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实际,现将我局9月份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餐饮窗口

9月份,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25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557户次。

1.加强文明服务宣传。继续通过进店宣讲、张贴文明用餐宣传标语、发放“文明餐桌”温馨提示等形式,将文明餐桌要求纳入全市中小餐馆人员宣传重要内容,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提升餐饮从业者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水平。

2.落实文明餐桌服务标准。9月份,将文明餐桌服务标准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中,作为现场评分的项目,结合本月学校秋季开学,重点督促学校食堂落实好用餐不浪费、使用公筷公勺的服务标准,引导学生养成节俭用餐的习惯,增强反对餐饮浪费的节约意识。

3.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以及“你点我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查食安等活动,对标对表督查落实中小餐馆的整体环境、行业规范设置、从业人员资格、投诉机制、消毒设备情况等工作标准。9月份,市局督查了鼓楼区、仓山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要求经营者整改,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切实提升我市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4.开展实地宣传活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我局联合走进鼓楼区举办了“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食安宣传活动,活动中市场监管人员对参与活动的群众发放了宣传材料、讲解文明用餐、反对餐饮浪费的意义,倡导大家共同行动起来,践行文明餐桌。

二、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食品安全)

9月份,我局按照《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食品安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方案》,在六城区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食品安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农贸市场场内经营者、商场超市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销售经营者自律意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加强监督检查。9月份,市局及六城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23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48个次、市场内销售者903户次、商场超市182家次;责令整改10家次,立案3起。

2.开展示范创建。9月份,检查参加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超市23家次,督促超市经营者对照自我承诺内容,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进行整改提升。

三、开展双创督查工作

市局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综合督查组于9月21日周三上午,对福州第十八中学、花巷幼儿园周边暗访督查;9月22日周四上午,对仓山区友谊农贸市场、金浦农贸市场及周边暗访督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仓鼓楼局、仓山局,要求责任单位组织力量立整立改,防止已经治理好的管理顽疾出现反弹,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反馈市局相关处室。

来源:稽查处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