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连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加强治理河豚鱼等有毒有害农产品违法销售行为的监管行动。
连江县市场监管局以市场开办者为监管重点,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严防河豚鱼等有毒有害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在农贸市场、餐饮店及校园周边等人流量密集处张贴禁售河豚鱼公告及标语,提醒广大市民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食用河豚鱼及其制品等有毒有害农产品;不定时突击检查各农贸市场及村居摊贩集中地,防止不法商贩趁开市初销售河豚鱼;加强辖区小型餐饮店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销售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有害食品。严禁农贸市场、干货杂品经营户、生鲜超市销售河豚鲜鱼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置。
截至目前,连江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19户次,张贴公告及标语50余份,立案查处销售河豚鱼案件一起,并移送公安部门,同时配合县公安局查处两起经营河豚鱼案件,受县公安局委托将涉案河豚鱼依法送检验机构检测,相关案件正由公安部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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